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信用卡诈骗罪刑事拘留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我国的公安机关在依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候,肯定当事人心里当中就清楚自己做了什么样的事情才会面临今天的这种结果的,所以信用卡诈骗罪肯定也是先由公安机关对当事人刑事拘留以后再做处置的。接下来您就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信用卡诈骗罪刑事拘留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信用卡诈骗罪刑事拘留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由于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所以我国法律对刑事拘留的法定期限作以下规定:刑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第2款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 日。”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这就是说,拘留剥夺人身自由的期限,一般为10日,特殊情况下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后羁押时间可长达37日。《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情形:由检察院自侦的案件,犯罪分子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以上两种情形检察院可以决定拘留。其实,信用卡诈骗罪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情况下都是不会超过十天的,但是并不是说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十天以后就会释放的,是在十天之内,公安机关就会尽快的将相关的卷宗移交至检察院,然后检察院会按照信用卡诈骗罪对当事人提起公诉的,在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了以后,家属就可以积极帮助其请律师准备辩护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民在继承房屋的时候,其实只有在实际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公民在继承房屋的时候,其实只有在实际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那么才能真正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对房屋进行处分。而在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的时候,需要先......


·征地政策:
      征地政策: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


·什么是行政不作为胡作为?
      什么是行政不作为胡作为?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


·欠钱不还法院调解书不执行怎么办
      欠钱不还法院调解书不执行怎么办?当事人不执行调解协议的约定,一方可以在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超过2年期限的,法院将不再提供强制性保护。《中华......


·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离婚后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吗
      离婚后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吗离婚后是可以财产公证的,财产公证有两种,一种是婚前,一种是婚后。进行财产公证都是为了保障夫妻感情和生活不受影响,避......


·企业动迁补偿协议书范本
      企业动迁补偿协议书范本企业动迁补偿协议书范本一、项目名称、地点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拆迁许可证......


·丈夫是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丈夫是精神病可以离婚吗丈夫是精神病可以离婚吗丈夫有精神症可以离婚,婚姻生活中一方得了精神分裂症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离婚(一)、登记离婚,夫妻......


·一、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仲裁有效期是多久?
      一、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仲裁有效期是多久?如果有争议可以申请仲裁,注意不要超过一年时效期。时效期是指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一年内为时......


·故意伤害旧伤说新伤怎么办
      故意伤害旧伤说新伤怎么办?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伤情状况不是以受害者的口头陈述为准的。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


·2023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