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信用卡诈骗中利息是否要算入其中

我们都知道如果定期偿还信用卡的话是不会产生任何利息的,在使用信用卡消费的过程当中,每个月都要按时将交费的数目如数偿还,否则预期的话会产生相关的利息。但是很多人都是在信用卡诈骗案件当中,因为当事人肯定已经是达到了一定的时间没有偿还,自然会产生利息的。那么,信用卡诈骗中利息是否要算入其中?
  
  信用卡诈骗中利息是否要算入其中?
  
  以诈骗本金计算。
  
  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
  
  2、《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由此得知,信用卡诈骗中利息是不算数的,在当事人本意就是以诈骗为目的的情况下,只按照信用卡诈骗的本金来计算,而且将来要求当事人偿还的数额也只是诈骗的本金,利息是不算在其中的,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如果在起诉之前能够将自己信用卡诈骗的具体的数额全部都归还的话,是可以有机会争取到免除处罚的,不过在个人征信记录上仍然会留下污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夫妻拆迁房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一、夫妻拆迁房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


·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称号是什么?
      一、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称号是什么?称作犯罪嫌疑人,参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阶段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称谓是“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案件中......


·关于信用卡诈骗入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实践中,区分信用卡诈骗行为与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关键在于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而这个立案标准也可以说成是入刑标准,一般在具有信用卡诈骗行为的......


·法院退侦重报可以退几次?
      法院退侦重报可以退几次?法院退侦重报可以退两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和第166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


·身为工伤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包含哪些
      身为工伤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包含哪些?身为工伤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包含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


·申请的房贷,一般多久能批
      申请的房贷,一般多久能批一般银行贷款审批是15天左右。如果遇到政策变化,时间可能会延长到1个月。或者是银行资金紧张,这个时候贷款可能就需要排队,......


·什么是婚姻诈骗罪 婚姻诈骗罪判几年
      男女缔结婚姻关系,也是需要小心谨慎的,毕竟现在在借婚姻之名行诈骗之实的情况也是很多,为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就不得不小心注意了。而很多人认为......


·分割财产诉讼费多少钱?
      一、分割财产诉讼费多少钱?分割财产诉讼费是要按照案件涉及财产的数额来确定的,具体如下: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


·三个股东怎么分配股份
      三个股东怎么分配股份?三个股东分配股份的计算方法是:个人出资额所占比例=个人出资额÷三人出资总额×100%。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二次犯罪间隔五年可以判缓刑吗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规定累犯不适应缓刑,但过了五年不属累犯。前提是刑满释放起开始计算,如果上次是假释,还得加上假释考验期。但能否判缓刑还要根据......


·二度烫伤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作期间出现安全问题导致我们身体受到伤害的话,是可以要求企业进行工伤赔偿的,如果有购买工伤保险的话,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对此进行赔付,但是当前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