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必须是合法的,比如参加土地买卖、在二级市场上转让。拿到土地的企业,即使对外转让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如果非法转让和买卖,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犯罪。那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做个具体了解。
  一、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1条规定,单位亦能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追究刑事责任。4、主观要件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牟利不仅是行为人谋取金钱上的利益,而且也指行为人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例如为了出国办理护照,为了升官等等。
  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设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综上所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破坏的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和客观方面,从客观方面看,当事人要有非法转让、买卖、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并且情节严重。根据刑法规定,构成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量刑可以到七年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解除宅基地买卖合同范本之中需要包含哪些问题?
      一、解除宅基地买卖合同范本之中需要包含哪些问题?解除宅基地买卖合同之中需要包含宅基地纠纷双方的基本信息、需要解除该合同的理由以及纠纷的解决办......


·证监会公司债券是指什么?
      什么是证监会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股份公司在一定时期内(如10年或20年)为追加资本而发行的借款凭证。对于持有人来说,它只是向公司提供贷款的证书......


·关于我国的犯罪未遂有哪几种
      关于犯罪未遂有哪几种我国刑法理论一般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以及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1、根据犯罪行为是否实行终了,可以......


·法律规定做商检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规定做商检需要哪些资料?商检您都很熟悉,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给商品做检查,但是商品检查并不是随便谁都可以做的,这些相关的行为都是由专门......


·一、出租人违约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出租人违约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根据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出租方违反合同相关条款,就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违......


·派出所不给开法定继承人证明怎么办
      因为各种原因派出所不给你开法定继承人证明,派出所不给开法定继承人证明怎么办?遇到这个问题时,首先你要满足法定继承人的条件,派出所才会给予你相......


·撤销他项权证判决书是在什么情况下进行?
      有些朋友还不知道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他项权证是指你买房时候按揭贷款后的房子使用权证,也就相当房产证。只要有房产还可以利用他项权证进行贷款,这个......


·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刑事案件大部分都是属于公诉案件,但也有
      相信您都知道,我国的刑事案件大部分都是属于公诉案件,但也有一部分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那么这个诽谤罪是自诉......


·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吗?
      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吗?一、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吗?是可以的;(一)、仲裁裁决有两种,一是商事仲裁,二是劳动仲裁......


·分公司没有资质可以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没有资质可以签订合同吗?一、分公司没有资质可以签订合同吗?子公司没有资质而对外签订的合同,该合同无效。其责任由子公司独立承担,与母公......


·书写离婚起诉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书写离婚起诉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