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无证驾驶醉驾179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无证驾驶醉驾179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驾驶员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应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因其同时属于无证驾驶,在量刑时应适当从重处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二、无证驾驶撞人要承担哪些责任?
  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三、醉驾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对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综上所述,醉驾的性质要比无证驾驶严重,如果车主无证驾驶醉驾179的话,法院在判处拘役的时候会从重处罚,可以顶格判处六个月,并在罚金上面加重处罚。在醉驾认定上面,交警会以呼气测试的数值为准,如果车主提出异议,应该及时安排到附近的医院验血来固定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员工辞职交违约金么一般情况下
      公司员工辞职交违约金么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不需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转正以后的员工如需辞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养老保险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
      养老保险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的处理方式是:  一、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


·醉驾取证快一个月了的依据是什么?
      醉驾取证快一个月了的依据是什么?醉驾取证一般来说在当事者酒醒之前就能够得到结果,因为是做血液分析,速度是很快的,如果遇到上述一个月都还没有结......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办贷款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办贷款吗由于公司法人所处的特殊立场,一般公司法人如果向银行贷款的话,贷款的数额都是比较多的,所以银行在审核公司法人贷款这......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而签订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而签订的协议书,一般的劳动合同都是有年限规定的。如果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进行赔偿的,......


·限制减刑适用条件具体是什么
      一、限制减刑适用条件具体是什么《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


·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
      在当今社会的离婚案件中,能不能离婚已经不是问题,最受当事人关注的问题一是财产分割,二是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所以对未成年人......


·为了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组织工作
      为了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组织工作人员了解和学习关于铁路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可以很......


·诈骗自首能减轻多少刑
      自首可以减刑,但具体由法官裁量。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能够减少基准刑......


·怎么确定军人离婚诉讼管辖法院
      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现役军人的婚姻是做出了较多保护的,在离婚方面,原则上需要经过现役军人一方的同意,但军人一方在有重大过错的情况......


·缺陷责任期是多久
      缺陷责任期是多久,什么是缺陷责任?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与特定工程相关的自控方与监控方都会采取一些适当的措施,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进行防控。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