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电商非法集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电商其实就是我们在生活当中经常说到的电子商务,现在的电子商务在经营相关业务的时候是通过网络技术,主要是通过商品交换为中心的一种商务活动,平常我们在网络上购物就是属于一种电商的交易模式。不过现在的电子商务的运营过程当中也发现了非法集资的身影,那么,电商非法集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一、电商非法集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投资基金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2、利用互联网投资基金形式(常见的以p2p)非法集资;3、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4、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5、假借农民合作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6、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二、如何识别非法集资?
  广大投资人要做到“三看”:1、看回报率。要看是否以高收益为诱饵。如果所承诺的收益率大幅超过同期社会平均利率水平的,就可能属于非法集资。2、看范围。要看是不是针对社会特定公众吸收资金,一对一,还是一对多,如果是一对多就有可能属于非法集资。3、看资金流向。要看筹集资金为谁所用,如果是自己占用,就属于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损失由谁承担?
  1、非法集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主要包括: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凡涉嫌非法集资的,将依法追究责任。2、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行承担。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在处理非法集资的债权债务时,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财产后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现在有些电商通过发行所谓的会员卡,或者投资基金凭证,以及有部分的P2P借贷平台都是发生过非法集资的案例的。其实现在电商的这种新颖的经营模式并没有全部的被我国普通老百姓所熟悉,如果自己平时对于电子商务的了解非常少,那么接触到类似的信息的时候不要轻易的相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申请监护人什么手续是什么?
      申请监护人什么手续是什么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


·三大抗辩权的行使条件
      三大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在诉讼中,如果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有法定拒绝的权利,那么,这个拒绝的权利就叫做抗辩权。我国民法上最重要也最常用的......


·一、发生交通事故致死怎么判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一、发生交通事故致死怎么判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行政强制执行所需要的条件
      行政强制执行所需要的条件是哪几种一、行政强制执行所需要的条件是哪几种(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的债务怎么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公司的变更分为以下的几种形式,吊销营业执照、合并、兼并、破产等。一旦公司破产就说明其经营不下去了,停止发展活动了。但这时如果公司的资产不能够......


·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有什么区别2023
      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有什么区别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政府工程发包流程是什么?
      政府工程发包流程是什么??政府工程的招投标制度是非常严格的,发包必须按照政府工程发包流程来,确保程序严格,符合规定的要求。严格要求发包的流程......


·解除合同劳动补偿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


·哪些主体不具有无肖像权?
      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都是由司法机关赋予的,肖像权是其中的一项权利,但是不少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主体,不知道是否有些民事主体无肖像权,根据我国......


·斗殴法律定义是怎么定义?
      打架斗殴是一个非常不好的代名词,但是它的法律解释对于人们来说是非常模糊的,那么打架斗殴的定义是什么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来解释斗殴法律定义......


·因为土地打架致人死亡,怎么判赔偿
      打架不论事情的严重程度都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打赢坐牢,打输住院。如果因为打架导致人死亡的话,会怎么判赔偿呢?主要看当事人,也就是说打人的那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