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安行政处罚对于聋哑人有哪些审理帮助?

公安行政处罚对于聋哑人有哪些审理帮助?
  
  公安行政处罚是指当事人没有对任何人和任何事做出民事或者刑事上的伤害,只是对国家利益或社会现象的一些规定有所处罚的一种行政上的处罚。聋哑人作为一群较特殊的群体,我国在做相关行政处罚上又将如何审查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公安行政处罚对于聋哑人有哪些审理帮助。
  
  一、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十一条 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确实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未到场的,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第六十二条 询问聋哑人,应当有通晓手语的人提供帮助,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被询问人的聋哑情况以及翻译人员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对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被询问人,应当为其配备翻译人员,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翻译人员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第六十三条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录有误或者遗漏的,应当允许被询问人更正或者补充,并要求其在修改处捺指印。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捺指印。拒绝签名和捺指印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上签名,翻译人员应当在询问笔录的结尾处签名。
  
  询问时,可以全程录音、录像,并保持录音、录像资料的完整性。
  
  第六十四条 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请求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办案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自行书写。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在其提供的书面材料的结尾处签名或者捺指印。对打印的书面材料,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逐页签名或者捺指印。办案人民警察收到书面材料后,应当在首页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名。
  
  第六十五条 询问违法嫌疑人时,应当听取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对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应当核查。
  
  第六十六条 询问被侵害人、其他证人或者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其单位、学校、住所、其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其提出的地点进行。必要时,也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其到公安提供证言。
  
  在现场询问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询问前,应当了解被询问人的身份以及其与被侵害人、其他证人、违法嫌疑人之间的关系。
  
  我们在62条中可以看出。在审理过程中对聋哑人要配备专业的手语人员进行审理,书写完的材料还要通过被人确定后方可生效。在64条中聋哑人也可以自行书写,在结束后对每一页都做签名、摁手印的合法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盗窃罪数额较大有前科怎么判刑
      盗窃罪数额较大有前科怎么判刑盗窃罪数额较大有前科的判刑结果,需要看犯罪人员的具体案件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


·哪些属于透露商业机密的行为
      哪些属于透露商业机密的行为?透露商业机密的行为就是把商业机密透漏给竞争公司或其他无关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


·房产证过户要求撤销可以吗
      房产证过户要求撤销可以吗可以撤销,但是需要一定条件。1、如果该房产过户手续不合法(包括但不限于隐瞒,蒙骗,非当事人,有法律纠纷)的情况可以撤销;......


·两限房一般是针对那种在购买的时候就房屋的面积、房价作出了限制
      两限房一般是针对那种在购买的时候就房屋的面积、房价作出了限制的房屋,但实践中有的人在购买了两限房之后,往往没有自己居住使用,而是将两限房出租......


·公司法股东知情权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股东知情权是怎么规定的?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股股东和广大中小股东是重要参与者。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同时,享受各项权利,其中就包括知情权......


·经济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生活中我们难免都会和经济打交道,经济犯罪也就出现了,由于其高额的利益收入使得不法分子铤而走险,近两年来经济犯罪呈现......


·酒后驾车撞人逃逸如何处罚
      酒后驾车撞人逃逸如何处罚酒后驾车撞人的行为,在我国是有很大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此时就会根据《刑法》中的规定,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但要是......


·构成重婚罪应该怎么起诉?
      一、构成重婚罪应该怎么起诉?起诉重婚罪是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为原告,则您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进行举证。起诉重婚罪的具体......


·刑法抽象的危险犯包括了哪些罪名
      刑法抽象的危险犯包括了哪些罪名一、刑法抽象的危险犯包括了哪些罪名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2、生产销售有......


·一、没有遗嘱财产的继承如何分配?
      一、没有遗嘱财产的继承如何分配?没有遗嘱财产的继承需要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分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


·交通肇事罪的赔偿范围包括精神方面吗
      交通肇事在达到一定的严重情节时才有可能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此时往往是给他人人身或者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害的,因此在肇事者承担了刑事责任之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