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规定土地使用证怎么更名

在我国规定土地使用证怎么更名
  
  在土地赠与,继承,或者是二手房买卖等很多特定的场合之下都是必须要对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更名的。可能当事人得到的是土地上的附着物,但如果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不变的话最重要的产权权益也是根本得不到保护的。不过大多数的人可能都并不清楚在我国规定土地使用证怎么更名?
  
  一、在我国规定土地使用证怎么更名?
  
  土地证的更名和过户的流程都是一样的,要先把土地证对应的房产证先进行过户或更名后,再办理土地证的过户或更名。
  
  办理土地证相关程序如下:
  
  1、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各级政府批准使用土地的批文文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有效证明文件;
  
  4、注册登记;
  
  5、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
  
  6、材料齐全,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符合发证标准条件的:初始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土地其他权利登记及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
  
  二、土地证更换名字有什么手续?
  
  (一)根据《土地登记办法》规定,首先需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后,报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部门就可以办理,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二)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土地证时,要新的产权证下来了才能办理,需要的资料有:
  
  1、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
  
  3、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
  
  4、房屋契税、出让金发票(复印件)
  
  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6、宗地图。
  
  (三)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涉及集体企业的,还应提交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社团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地址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其实土地使用证更名也就是跟土地使用证办理过户的流程都没有什么差别的,结合土地使用证更名的具体原因,比如说是购买二手房所以要变更土地使用证的,那么必须要先将房产证进行更名以后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更名的,土地使用证更名,也是向当地的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过调查以后就会给更换新的土地使用证书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开车故意伤害轻伤一级怎么判
      开车故意伤害轻伤一级怎么判?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


·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注意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首先要看对方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等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偿还能力;二要看对方平时为人怎样,信誉如何,如果借款人有......


·交通事故 应诉 注意
      随着车辆的增多,现在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给成千上万的家庭带来了悲剧,如果出了交通事故,一定要先打电话报警和保护车祸现场,涉及到需要打......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


·曲阜泗河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曲阜泗河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由于我国每个省市的经济情况都不一样,且各省市的地理环境也会有差异,土地使用也会不同,例如山多的地方从事林木业的会......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能否买卖限价商品房一、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我国规定目前限价商品房是可以卖的,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1、购房人取得房屋权......


·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询问案情是否可以?
      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询问案情是否可以?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了解案情是可以,请刑事辩护律师,肯定是有用的。刑事案件,分三个阶段,公安侦查阶,检察院审......


·申请撤销终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撤销终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多久一、申请撤销终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多久?申请撤销终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第60条规......


·加班工资要交个人所得税么?
      加班工资要交个人所得税么?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


·离婚财产申请法院调查是否可以?
      离婚财产申请法院调查是否可以?离婚财产申请法院调查是可以的,因为有一些证据方面的收集,对于当事人员来说,他们由于是普通老百姓,所以在这个方面是......


·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怎么解决?
      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怎么解决?土地使用权作为不动产权,跟房子一样也会发生权属争议。土地使用权因为其本身的特殊性,所以争议纠纷解决起来也需要注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