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认定医疗诊断证明如何开具工伤认定申请提交手续

工伤认定医疗诊断证明如何开具工伤认定申请提交手续:(一)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二)受伤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三)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手续;(四)用人单位意外调查报告书;(五)二人以上的证人证言;(六)医疗组织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判定书。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要件。三、工伤赔偿标准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在开具工伤认定医疗诊断证明的时候,需要记得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以及工伤诊断证明书等等。您在开具工伤认定医疗诊断证明,只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去有关部门进行证明材料的开具即可。如果您对于工伤认定医疗诊断证明这一问题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参与农村非法集资法律保护吗?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猖獗,并且有向农村蔓延的趋势。一些农民通过信用社的方式搞非法集资,或者通过虚构投资项目吸收农民资金。而大部分农民的法律意......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会有案底吗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会有案底吗?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会有案底的,因为判缓刑也是建立在构成了犯罪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


·发生劳动争议能否直接起诉?
      我们知道,很多争议纠纷当事人都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比如房屋买卖纠纷、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以及遗产继承纠纷等等。不过,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


·群体寻衅滋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在路上看到一些人随意的殴打他人,实际上这种行为就是无缘无故的寻衅滋事,在我国刑法当中规定了寻衅滋事罪来对这种行......


·被判拘役会通知单位吗?
      被判拘役会通知单位吗?一、被判拘役会通知单位吗?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会通知单位。如果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会通知单位的,单位的......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处理怎么办,怎么处理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对于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是每个驾驶员必须掌握的知识。那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处理怎......


·被告收到法院起诉书多长时间开庭
      被告收到法院起诉书多长时间开庭多久开庭由法院根据案件排期情况确定,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公诉案件要遵循以下时间和期间: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


·行政处罚不予立案依据是什么?
      对于那些实施了违法行为,导致民事主体的权益受到侵害,若遭受到侵害的主体,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是可以向相关机构提......


·最高法律效力的遗嘱是哪种
      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


·诉讼代表人告知时间有多久?
      诉讼代表人告知时间有多久?一、诉讼代表人告知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


·交通事故财产恶意保全的危害及原因是什么?
      财产保全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将来法院判决能够执行,同时一定程度上也算是一种救济,有利于确定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乏有人利用法律的漏洞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