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代位继承的时间有什么规定?

代位继承的时间有什么规定?显而易见,继承诉讼中“时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词汇,是很多案件的焦点集中的所在,好多案件赢就赢在“时间”。首先,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志。继承从被继承人(死者)死亡时开始。当然死亡包括三种情况:自然死亡、按法院的有关文书确立的宣告死亡、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时按法律解释推定的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他所拥有的财产,就是他的遗产,他的继承人从他死亡开始进行财产继承。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计算继承权最长诉讼时效的一个起点。按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这个二十年,是一个长的诉讼时效。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使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也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应适用转继承。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被代位继承人的旁系血亲或长辈血亲均无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生子女、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受辈分限制。以上就是关于代为继承的时间的法律相关规定。虽然现实中发生代位继承的实例并不是很多,但是作为继承方式的一种例外情况,代位继承也是要在时间条件上有对应的情况下才会在继承纠纷产生时能够得到法官对继承财产分配的判决支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般不追责
      一般不追责,由于失业保险顶层设计信息有延迟,失业后异地就业人员极易出现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需经过一段时间后由审计机关、社保基金监督等汇......


·一、外地人在北京买房政策有哪些?
      一、外地人在北京买房政策有哪些?1、首套住房,原政策对超过144平方米的税率是3%,新政策不再划分144平方米界限,统一规定为90平方米以上住房税率是1.......


·关于行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关于行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


·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的规定有哪些?《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超过8小时算加班,每天加班最多不超过三小时,每个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正......


·客户无购房资格
      客户无购房资格,签的合同是否有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就房屋买卖合同而言,在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自然就成立生效了。不过,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


·一、离婚抚养费年限是多久?
      一、离婚抚养费年限是多久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


·要怎么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
      对于夫妻来说,养育一个爱情的结晶——孩子,才算是一个爱情的圆满。但是很多夫妻生育子女后,不能很好的面对骤然增大的生活压力,夫妻摩擦增多,最后......


·招摇撞骗罪和重婚罪竞合吗?
      一、招摇撞骗罪和重婚罪竞合吗?显然是不会竞合的,两者并没有直接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为谋取非法利益......


·工地钢管外架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工地钢管外架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市场上越来越多的经营者,我国经济繁荣的表现。但是国家为了稳固这种繁荣的局面,出台了一系列的维护措施,很明显......


·山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在近几年人们比较关注,因为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的发展也在迅速的崛起,因此在发展过程中肯定会涉及到征......


·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哪些税费
      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哪些税费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