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员工在做完鉴定后

工伤员工在做完鉴定后,用人单位依据伤残鉴定等级,支付相应的伤残赔偿就可以的。
  
  二、《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公司只需承担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剩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由社保部门承担;如果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则所需要的费用应当全部由公司自己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通过上文的介绍,做完工伤鉴定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您应当也都心里清楚了。对于企业职工的工伤赔偿,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来进行赔付。如果您在申请工伤赔偿的时候遇到什么问题的话,建议您可以咨询有关工伤鉴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个体商标侵权怎么赔偿
      个体商标有时候也会遇到被侵权的情况,比如你是一家名气比较大的个体商标,在某一天自己的商标被别人模仿了,或者市面上有人山寨你的商标,这时候会对......


·什么是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要是劳务关系的话,自然这样的情况下就不能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应当签订劳务合同。也就是说建立的关系不同,那么对应的合同类型......


·西安市莲湖区桃园一坊棚户区改造拆迁公告
      西安市莲湖区桃园一坊棚户区改造拆迁公告西安市莲湖区桃园一坊棚户区改造拆迁公告  为了加快桃园一坊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家庭暴力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家庭暴力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一、家庭暴力司法鉴定的认定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可以向当地妇联求助到医院就诊或者派......


·质押担保协议怎么写?有范文吗
      质押担保协议怎么写?有范文吗?质押担保协议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交社保怎么计算赔偿?
      不交社保怎么计算赔偿?一、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


·河北省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及免建免缴的规定主要内容是什么?
      河北省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及免建免缴的规定主要内容是什么?关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没有一个全国统一标准,各个省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那......


·一、偷税漏税协助查处如何减刑?
      一、偷税漏税协助查处如何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


·一、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赠与是否可以撤销?
      一、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赠与是否可以撤销?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赠与是可以撤销的,但是该赠与需要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未经同意,不可以处分共同财产,......


·无权处分人占有改定的行为是有效的吗?
      无权处分人占有改定的行为是有效的吗?无权处分人占有改定的行为是无效的,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


·收购一个公司要看哪些资料
      1、转让方的债务情况,以及帮其做账的代理记账公司,仔细核查公司所有账目;2、经营账,是否在工商局有不良记录存档;3、是否按时年检;4、查看公司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