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招标文件应当怎么写?

招标文件应当怎么写?有什么内容?
  
  招标是进行招标的人为了筹措资金,事先发布公告进行招标。通过招标来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以及工程承包等等,从而来进行货物和商品的买卖。那么,招标文件应当如何书写,需要包含哪些内容,有哪些组成要素呢?招标文件的格式是什么呢?详见下文。
  
  一、组成要素
  
  招标文件按照功能作用可以分成三部分:
  
  一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等,主要阐述招标项目需求概况和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对参与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有约束力,但一般不构成合同文件;
  
  二是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等,全面描述招标项目需求,既是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合同文件构成的重要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是参考资料,供投标人了解分析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参考信息,如项目地址、水文、地质、气象、交通等参考资料。
  
  二、主要内容
  
  招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⒈招标公告。
  
  ⒉投标人须知。即具体制定投标的规则,使投标商在投标时有所遵循。投标须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⑴资金来源。
  
  ⑵如果没有进行资格预审的,要提出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⑶货物原产地要求。
  
  ⑷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澄清程序。
  
  ⑸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
  
  ⑹投标语言。尤其是国际性招标,由于参与竞标的供应商来自世界各地,必须对投标语言做出规定。
  
  ⑺投标价格和货币规定。对投标报价的范围做出规定,即报价应包括哪些方面,统一报价口径便于评标时计算和比较最低评标价。
  
  ⑻修改和撤消投标的规定。
  
  ⑼标书格式和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⑽评标的标准和程序。
  
  ⑾国内优惠的规定。
  
  ⑿投标程序。
  
  ⒀投标有效期。
  
  ⒁投标截止日期。
  
  ⒂开标的时间、地点等。
  
  三、招标文件的格式
  
  (2007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图纸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卷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性质作用
  
  阐明需要采购货物或工程的性质,通报招标程序将依据的规则和程序,告知订立合同的条件。招标文件既是投标商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又是采购人与中标商签定合同的基础。因此,招标文件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招标人应十分重视编制招标文件的工作,并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务使招标文件严密、周到、细致、内容正确。编制招标文件是一项十分重要而又非常繁琐的工作,应有有关专家参加,必要时还要聘请咨询专家参加。
  
  招标文件的目的是通知潜在的投标人有关所要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及交货的时间安排。起草的招标文件应该保证所有的投标人具有同等的公平竞争机会。根据单一项目招标文件的范围和内容,文件中一般应包含:项目的概括信息;保证技术规格客观性的设计文件;投标的样本表格;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技术规格和数量清单,在一些特殊情况,还应附有性能规格,投标保证金保函,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标准样本。
  
  五、注意的问题
  
  招标文件编制应注意的问题
  
  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⑴所有采购的货物、设备或工程的内容,必须详细地一一说明,以构成竞争性招标的基础;
  
  ⑵制定技术规格和合同条款不应造成对有资格投标的任何供应商或承包商的歧视;
  
  ⑶评标的标准应公开和合理,对偏离招标文件另行提出新的技术规格的标书的评审标准,更应切合实际,力求公平;
  
  ⑷符合本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如有不一致之处要妥善处理。
  
  招标文件的撰写方法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在上文中您都可以找到答案了。招标文件是企业进行招标活动的主要根据,招标文件对于进行招标活动的各方人员都具有较强的法律约束力。如果您对于招标文件这一问题还有疑问的话,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轻微刮蹭逃逸赔5000合适吗?
      轻微刮蹭后逃逸要赔多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肇事逃逸的,应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的拘留。轻微刮蹭事故......


·公司违法辞退赔偿金最高多少
      公司违法辞退赔偿金最高多少?违法辞退赔偿金最高是12个月的工资,违法辞退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


·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这是对劳动者劳
      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这是对劳动者劳动的肯定,也是劳动者的权利。不过,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名义来降低员工工资。......


·钢构工程什么时候复牌?
      钢构工程什么时候复牌?发展趋势又是怎么样的?一、什么是股票复牌?简而言之,股票复牌就是股票在停牌后重新开牌。二、股票停牌后,什么时候复牌......


·犯罪预备阶段要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阶段要怎么认定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一)犯罪预......


·撤销婚姻登记没有录音怎么立案?
      撤销婚姻登记没有录音怎么立案?现如今,您对于婚姻登记应该具备的手续和需要的流程都比较清晰,对于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撤销婚姻登记,大多数人就......


·怎么聘请辩护律师才好
      不管是哪一类型的纠纷,当事人有需要的话都是可以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的。但是聘请到一位好的律师,能够帮助自己处理问题的律师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违约金怎么规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违约金怎么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违约金可以由民事主体双方协商,《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


·民法典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停水停电
      民法典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停水停电一、民法典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停水停电?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停水停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


·一、交通事故人伤出院怎么办理?
      一、交通事故人伤出院怎么办理?交通事故人伤出院要得到比较好的处理,需要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相互积极配合。否则将很难彻底解决好交通事故。除了适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