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集资行政处罚措施主要有哪些

可能有些人难以想象,关于非法集资的这种案件当中还有一些行政处罚的性质参杂在里面,因为您都知道非法集资这在我国刑法当中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其实整个非法集资的案件当中所要付出的一些法律的后果是比较多的。今天我们专门给您介绍的内容就是非法集资行政处罚措施主要有哪些?
  
  一、非法集资行政处罚措施主要有哪些?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规定的非法集资犯罪主要涉及罪名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个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单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
  
  二、非法集资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非法集资罪的行为表现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
  
  (2)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
  
  综上所述,非法集资行政处罚措施主要是包括没收企业的违法所得,对有一些金融机构有非法集资行为的会进行罚款、取缔等这些行政处罚措施,当然整个非法集资是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甚至包括有些民事赔偿责任等齐头并进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惩治的,可有的时候,国家不管多么严厉的惩处措施,也不一定能够追回给受害者造成的真正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生效刑事判决的抗诉的规定是什么?
      一、生效刑事判决的抗诉的规定是什么?生效刑事判决的抗诉的规定是按照上述的程序来提出抗诉,也就是地方的个体的检察官认为同一级的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存......


·检查机关拒绝批捕规定是什么?
      一、检查机关拒绝批捕规定是什么?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形: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逮捕条件?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


·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通过协议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快的话其实最多只要半天就可以解除与对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但在这种方式下离婚,对当事人而言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法律重婚罪定义是怎样的?
      一、法律重婚罪定义是怎样的?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关于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所谓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应当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以代替通......


·用人单位在员工病假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补偿
      用人单位在员工病假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补偿(一)员工依据法律规定享有医疗期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


·采用邀请招标的条件是什么?
      采用邀请招标的条件是什么?一、采用邀请招标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有哪些区别
      可能您都发现了,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其实是有点相同的,主要是在行为上面,都是行为人编造一些虚假的事实,进而事实的诈骗行为。但他们之间也是......


·窝藏罪最轻怎么判刑处罚
      一、窝藏罪最轻怎么判刑处罚1、根据刑法第310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血样检查是醉驾是否立即逮捕
      血样检查是醉驾是否立即逮捕血液中酒精浓度测定一天内就可以知道结果,但是实验室往往需要为若干份血样进行测定,同时机器本身也有一定的预热时间,......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怎么处罚教唆者?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怎么处罚教唆者?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