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标申请费减半从什么时候开始?

公民在完成对自己商标进行法定的注册手续并缴纳了足额的申请费之后却被通知在此之后的申请费已经减半了,费用减半之前的公民肯定会觉得自己好像多交了一半的申请费而后悔自己应该晚一点注册,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商标申请费减半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商标申请费减半从什么时候开始?
  自2017年4月1日起,商标注册的相关规费减半收取,目前政策已经实行,商标注册的费用从600降为300,其他相应的商标事务收费都有调整。官费减半后商标注册的程序1、申请与申请代理(1)外国人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即实行强制代理制。(2)未经授权,代理人、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后者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受理商标局受理后认为需要补正文件或者手续的,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3、初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经初步审定与他人的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合格者,驳回申请,不与公告。4、异议初审后的商标,自公告之日其3个月内,为异议期,任何人均可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局要予以核准注册,有异议的,商标局应听取异议人、被异议人陈述事实、理由,并裁定。5、救济方式凡对上述商标局做出的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者,以及对商标局就异议做出的裁定不服者,均可在收到通知15日内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对复审裁决不服的,均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起30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异议当事人一方提起诉讼的,对方当事人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在这个时间点之后的商标注册人就能享受减免一半申请费的优惠,这是国家为了鼓励您要积极通过商标申请注册的方式维护权利并减少纠纷的产生。如果对商标注册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我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贷款买车有利息吗,能不能提前还息?
      贷款买车有利息吗,能不能提前还息?一、贷款买车有利息吗?这是汽车经销商与银行合作推出的营销手段,银行是要收取利息的,“无利息”有可能利息由汽车......


·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谁承担?
      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谁承担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1、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2、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


·肇事逃逸怎么判
      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比较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般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害怕受到法律的惩处,驾车或将车辆遗弃后自行逃离事故发生现场的行为......


·水泥钢材购销合同怎么写?有模板吗
      水泥钢材购销合同怎么写?有模板吗?水泥钢材购销合同出卖人:买受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


·产品缺陷惩罚性赔偿标准是什么?
      产品缺陷惩罚性赔偿标准是什么?产品缺陷的惩罚性赔偿标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二百零五条规定,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


·应该怎样认定敲诈勒索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组织网络传销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传销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还是比较,但是传销这种行为实际上并不是一种正常的销售行为是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我们国家对此要进行严厉的打击,所以在刑法......


·购房合同退房违约金要怎么给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
      购房合同退房违约金要怎么给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一)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


·什么是二手房交易税费?
      什么是二手房交易税费?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


·第二次起诉离婚书怎么写?
      第二次起诉离婚书怎么写?第二次起诉离婚书的写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


·男女法定结婚年龄几岁2023
      现在结婚年龄是多少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民法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