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最高检公安部聚众斗殴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只有在很多人参与打架的情形才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聚众斗殴,而具有一定规模并且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性非常大的聚众斗殴对社会的影响也会极为恶劣,所以国家对聚众斗殴的处罚和追究也相对于普通打架要严厉的多。那么,最高检公安部聚众斗殴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最高检公安部聚众斗殴罪追诉标准
  
  最高检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聚众斗殴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相关法律规定
  
  一、刑法规定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通知(法发【2020】36 号)
  
  (十二)聚众斗殴罪
  
  1、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聚众斗殴3次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组织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处理聚众斗殴案件的直接负责方一般都是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所以二者为了更好地规范聚众斗殴罪的处罚标准以及在案件发生后没有及时审判的案件的追究时间进行了统一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申请软件著作权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在著作权的保护当中,不仅包括录音录像制品,文字作品等等。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我国也有相应的法律来进行保护。也就是说,如果什么一个程序员写出......


·海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海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也是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征地补偿关系到自身的切身利益,避免出现在拆迁的过程中出现于民众的纠纷,给民造成很大......


·合同法定金条款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合同法》将被废止。合同法定金条款的问题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中有对应规定。民法典定金条款《民法典......


·法院对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一般会判几年?一、法院对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一般会判几年?法院对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


·集体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争议确权应怎么做?
      一、集体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争议确权应怎么做?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


·租客不腾房算私闯民宅吗?
      租客不腾房算私闯民宅吗?租客拖欠租金的行为,不属于私闯民宅,但是属于严重违约行为,损害了房东的利益,房东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追究租客的违......


·一、交通事故精神八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精神八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


·两孩子无财产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两孩子无财产离婚协议书怎么写?一、两孩子无财产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男方:女方:男、女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结婚证号。双方致使夫妻感......


·喝药酒醉驾
      喝药酒醉驾还是算酒驾的哦酒驾的概念: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79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有哪些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是对工程完成以后保修期限的规定,建筑工程项目中对质量的要求是第一位的,尽管......


·一、个人工资买了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个人工资买了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个人工资买了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