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印花税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税收,虽然它的税率不大,但是仍然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所以对于这种税收一定要严格按时按量交纳,国家对于偷税漏税的行为的惩罚也很重。那么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下面我们就为您回答。
  
  一、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单位、个人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用于生产经营或既有生活居住也有生产经营的,都应按规定贴花。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
  
  (1)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并划线注销。
  
  (2)租赁合同如果只规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可在签订合同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3)如果税金在五百块以上,或者要反复贴花的,去填纳税申报表。
  
  (4)两个立合同的人都要计算缴纳并粘帖印花税。
  
  二、印花税核定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1)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2)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3)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注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
  
  对于核定征收印花税,现在各地均有相关规定,企业地处北京,应按北京市相关规定,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中明确规定,凡不能完整地提供应税凭证及计税依据或不能按规定设置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的纳税人,可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按照核定征收办法缴纳印花税。
  
  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申请采用核定办法缴纳印花税的,须填写《印花税核定缴纳申请审核表》,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审核批准后,制作《印花税核定征收通知书》送达纳税人。
  
  第八条规定,按照核定征收办法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应按月缴纳税款,并于次月10日前以缴款书形式办理入库手续。
  
  第九条规定,按照核定征收方式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对于《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表》规定以外的其他应税凭证,仍按现行规定据实完税贴花。
  
  以上就是我们对“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问题的回答。公司进行房屋租凭首先需要看所租房屋的用途。企业与个人签订的租房合同,如用于住宿用途的,立合同的双方都暂免征收印花税。但是如果用于商业用途,就应该交纳印花税。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微信是当前非常火爆的聊天社交软件,拥有非常多的功能,通过微信
      微信是当前非常火爆的聊天社交软件,拥有非常多的功能,通过微信我们能够在生活中和工作上和他人取得联系,能够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不过当前也有许......


·中国法定节假日天数一年累计有多少天?
      中国法定节假日天数一年累计有多少天?一、中国法定节假日天数一年累计有多少天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为元旦、清明、中秋、端午、劳动节各1天、......


·犯罪嫌疑人批批捕是什么意思?
      一、犯罪嫌疑人批批捕是什么意思?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


·怎么处理代位继承纠纷
      怎么处理代位继承纠纷法定继承中有一种继承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同其他继承一样会产生纠纷,处理纠纷往往很麻烦,那实践中该怎么处理代位继承纠纷?此......


·2023有哪些部门有侦查权?
      2023有哪些部门有侦查权?一、有哪些部门有侦查权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权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及军队保卫部门分......


·盗窃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在侵犯财产类的犯罪当中,盗窃罪、诈骗罪以及抢夺罪可以说是其中较为常见的罪名了,然而针对不同的罪名,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数额不一样,也就是说对于盗......


·用人单位可以和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吗?
      用人单位可以和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吗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得与处于停工留薪期......


·未签劳动合同补偿多少?
      未签劳动合同补偿多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


·两高职务犯罪严禁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两高职务犯罪严禁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一)不如实供述罪行的;(二)不予退缴赃款赃物或者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三)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的......


·劳动纠纷怎样维权处理?
      劳动纠纷怎样维权处理?1、协商解决:绝大部分的劳动争议,走上法庭基本上都是双输。对个人来说,一裁二审走到底,即使能拿到一定的补偿,但付完律师费......


·家庭汽车超员怎么处罚要扣分罚款吗
      驾驶小车载人超员未达20%的,一次扣3分。驾驶小车载人超员20%以上的,营运客车载人超员未达到20%的,一次扣6分。驾驶营运客车载人超员20%以上的,一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