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身份证被冒用吸毒有案底怎么处理?

老百姓所持有的身份证是用来记录自己的信息以及代表自己身份的证件,所以很多不法分子就会用违法手段偷取老百姓的身份证操作犯罪行为,现实中也会有一些吸毒人被抓获之后用别的身份证来登记吸毒行为,那么,身份证被冒用吸毒有案底怎么处理?
  
  
  一、身份证被冒用吸毒有案底怎么处理?
  
  身份证被冒用有吸毒史怎么消除?
  
  持自己的身份证找户口所在地警方就可以了。如果你知道记载的时间,可以向警方提供在这段时间没有吸毒的证据更好。
  
  身份证丢失后被冒用,责任算谁的?
  
  身份证丢失后被人捡到冒用,自己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用不用“挂失”和登报声明?
  
  对此,公安部曾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并且对于银行而言,在为顾客开户时,应该仔细查看居民身份证,这既是银行实名制存储的要求,也是防止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由于银行没有完全履行审查的义务,致使有些人被他人冒名办理了多张借记卡,银行对此应承担责任。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对冒用身份证者的法律责任有详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同时该法还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丢失证件者虽然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当发现自己身份证丢失后,还是应当积极主动前往居住地派出所办理丢失补办证明!
  
  身份证被冒用吸毒有案底怎么处理?综上所述,身份证被别人利用来登记吸毒的违法行为的公民可以到公安部门进行消除手续,而消除案底的前提是必须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而且不可能存在吸毒的行为。如果发生以上情况可以让本站网站的律师帮忙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骗购外汇罪会判得重吗?
      骗购外汇罪会判得重吗?骗购外汇罪会判得重,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条【逃汇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


·民事诉讼法执行机关是哪个?
      一、民事诉讼法执行机关是哪个?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或者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


·放弃继承权需在什么时间段提出
      放弃继承权需在什么时间段提出一、放弃继承权需在什么时间段提出所谓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作出的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继承人有权依照自己......


·重婚触犯的法律是什么?
      重婚触犯的法律是什么?一、重婚触犯的法律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五十八......


·没签劳动合同辞退赔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辞退赔偿吗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


·消费贷款获得批准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消费贷款获得批准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一、消费贷款获得批准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一)收入稳定的工薪族商业银行虽然大面积布局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但......


·拐卖儿童的团伙作案规定是什么?
      拐卖儿童的团伙作案规定是什么?拐卖儿童的团伙作案规定是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


·自行车逆向行驶相撞责任如何划分?
      自行车逆向行驶相撞责任如何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


·受贿多少钱可以判刑?
      一、受贿多少钱可以判刑?根据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应予立案:1、人受......


·合同要件其实也就可以理解为合同中的条款,只有众多的条款组合在
      合同要件其实也就可以理解为合同中的条款,只有众多的条款组合在一起才能成为一篇完整的合同。当然,实践中,不同类型的合同要件不一样。那其中房屋租......


·监视居住遵循的规定是什么
      监视居住遵循的规定是什么一、监视居住遵循的规定是什么?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