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寻衅滋事中伤及民警属于犯罪吗?

寻衅滋事中伤及民警属于犯罪吗?
  
  寻衅滋事是指挑衅殴打,肆意毁坏他人财物等行为,对社会秩序会造成恶劣的影响,因此,法律会根据犯罪情节对犯案者进行管制和惩处,而若对执法民警造成伤害,那性质会就会有区别,那么寻衅滋事中伤及民警属于犯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一、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如果寻衅滋事打伤警察,属于袭警,袭击警察行为多以“妨害公务罪”论,根据伤者的伤情视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2、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3、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4、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5、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从上述内容总结可知,寻衅滋事中伤及民警,将构成寻衅滋事罪和妨害公务罪,而如果民警的伤势属于轻伤,甚至更严重,就不仅仅是寻衅滋事罪和妨害公务罪两罪,还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根据情节严重性可处以有期徒刑,甚至无期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果入职半个月辞职有工资吗
      如果入职半个月辞职有工资吗一、入职半个月辞职有工资吗?入职半个月辞职是有工资的。当月入职和当月离职的员工当月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实际......


·怎么收购别人的公司
      收购别人的公司的流程主要是:获得标的信息(项目源);初步接洽;内部立项;签署框架协议;全面尽职调查;投资决策;签署正式投资并购协议;处理并购后......


·高铁征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高铁征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制定。铁路......


·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哪些
      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哪些要约的成立应当满足以下六个条件: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


·侵害名誉权的处罚 名誉权是我们每个人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利。侵
      侵害名誉权的处罚名誉权是我们每个人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利。侵犯名誉权就是对他人人格权的侵犯,对于被侵权的人来说一定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让侵权人......


·交通规则需要人们的共同遵守,如果不遵守交规,就容易发生一系列
      交通规则需要人们的共同遵守,如果不遵守交规,就容易发生一系列的危险的事故。在近几年中,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中很大一部分就是由于醉驾,如果发生了......


·认定为医疗事故在哪里鉴定
      医疗事故在哪里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


·经济诈骗1万判几年
      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


·绑架后杀害被绑架人该如何认定
      对他人实施绑架的行为,会构成绑架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但是如果在绑架的过程中,把被绑架人杀死了,你知道这种行为该如何进行认定吗?这......


·有限合伙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材料
      有限合伙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材料一、有限合伙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