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案件有没有拒执罪?

常常在判决案件后,有些人往往存着侥幸心理不执行法律所判决的义务,那么这个是时候就是属于拒执罪的范围了,下面就由本站的我们来为您具体解释下拒执罪以及民事案件有没有拒执罪?希望能为您的问题带来一定的帮助。
  1.犯罪主体
  拒不执行裁判罪是一种特殊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三、四、五条的规定,有以下三种:①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即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规定的曾有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自然人。②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这些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本罪的主体。③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妨碍执行和拒不执行的行为人。这种人,因其不是被执行人,而是案外人教唆被执行人或与被执行人事先通谋策划,事后共同参与并实施了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行为的,应认定为共犯。
  2.犯罪客体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人民法院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所作出的裁判一经生效就具有强制力,负有履行义务和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直接损害人民法院裁判和执行的严肃性,严重影响了法院裁判权威和执行权威,在破坏了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的同时;间接损害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3.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生效,必须执行,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况而故意拒不执行,希望通过拒不执行的犯罪行为,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执行,以满足自己或单位的非法利益。
  4.客观方面
  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情节严重。“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实施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根据以上资料我们可以了解到民事案件有没有拒执罪?在民事案件中是有拒执罪的,当判决下达后判决人未执行的法院的判决都是属于拒执罪,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所以一旦对方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或者公安寻求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被判十年减刑最多减多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那么就可以适当的减刑。针对不同的刑期,......


·双胞胎抚养权及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双胞胎抚养权及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


·一、市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市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


·作为上班族
      作为上班族,加班是一件非常常见的事情,那么有加班肯定就会有加班费了?那么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企业职工加班费计算的方......


·期待利益要具备什么条件
      期待利益要具备什么条件期待利益的构成要件,是期待利益能否成立所应具备的条件,它对于具体确定期待利益范围,至关重要。期待利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两岗怎么算工资
      首先要确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岗位是哪个,工资的计算是否包含两个岗位的工资,如果没有的话,可以拒绝劳动合同以外的岗位,或者是要求公司支付另外......


·签完定金合同卖家毁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吗
      签完定金合同卖家毁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吗一、签完定金合同卖家毁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吗?签完定金合同卖家毁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男方在家带孩子离婚怎么分财产
      男方在家带孩子离婚怎么分财产一、男方在家带孩子离婚怎么分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


·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期限的计算规定如何?
      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期限的计算规定如何?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是指司法机关追究罪犯刑事责任的有效时间,一旦在这个时间内司法机关和原告都能用......


·职务犯罪监视居住应该遵守什么规定?
      职务犯罪监视居住应该遵守什么规定?职务犯罪监视居住应该遵守的规定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吗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吗?在生活中,例如新政策提高首付,以至于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不负违约责任。那么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