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规定土地使用证变更多久

土地使用权如果并没有超出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那当事人自然也可以将名下的土地依法过户给自己的直系亲属的。但是关键是要对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进行变更,在土地使用证变更了以后相关的产权归属才正式得到了国家保护的。那么,在我国规定土地使用证变更多久?
  一、在我国规定土地使用证变更多久?
  材料齐全,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符合发证标准条件的:初始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土地其他权利登记及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一)根据《土地登记办法》规定,首先需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后,报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部门就可以办理,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二)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土地证时,要新的产权证下来了才能办理,需要的资料有:1、原土地使用证(原件)2、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3、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4、房屋契税、出让金发票(复印件)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6、宗地图。(三)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涉及集体企业的,还应提交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社团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地址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土地证更换名字怎么办理?
  土地证的更名和过户的流程都是一样的,要先把土地证对应的房产证先进行过户或更名后,再办理土地证的过户或更名。办理土地证相关程序如下:1、土地登记申请;2、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各级政府批准使用土地的批文文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有效证明文件;4、注册登记;5、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土地使用证变更从登记到最后完成大概是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的,这还是建立在当事人提交的各种材料都比较完整,包括房屋买卖的合同和土地使用证要变更的具体的原因,只要国土资源局开始受理并且审核了,大概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就能够领取到新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受贿罪立案量刑标准是什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


·如果校园贷款利息超过多少算高利贷
      由于大部分的大学生没有个人的固定收入来源或是不动资产,因此在银行申请贷款会比较麻烦。这是各类网贷不断兴起,校园贷也相继出现,部分大学生在有经......


·行贿构成贿赂罪怎么判刑
      一、行贿构成贿赂罪怎么判刑?1、行贿罪,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


·偷税漏税欠税怎么区分?
      偷税漏税欠税怎么区分?1、欠税是欠缴税金的简称,指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应缴未缴的各项收入,包括呆账税金、往年陈欠、本年新欠、已到限缴日期的未缴税......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需要向受害者进行经济赔偿,除了人身伤害的医疗费之外,还有误工费用等,都是为了补偿受害者的损失,保障受害者的权益,但是很......


·公司要求加班员工能拒绝吗
      公司要求加班是否可以拒绝要分情况:1、有权拒绝的情形: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


·丢失枪支不报该怎么认定
      我国对枪支的管理是比较严格的,通常只有获得了资格的人才能持枪,否则的话就会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而在合法持枪的情况下,如果不小心将枪支丢失的话......


·不是农村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首先需要指出,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是集体所有,通常所说的继承宅基地是继承的宅基地上的房屋。城镇居民有权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没有......


·长时间网贷没还款会怎么样?
      一.长时间网贷没还款会怎么样?1、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还是其它五花......


·为了吸引眼球,促成网民自发传播,很多网络谣言直接针对知名企业
      为了吸引眼球,促成网民自发传播,很多网络谣言直接针对知名企业、企业产品或一些公众人物等,在社交媒体平台泛滥流传,混淆误导公众视听,不仅严重干......


·什么是合同撤销权,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是合同撤销权,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一、什么是合同撤销权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