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合同法代通知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代通知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时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吗?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出现了法定的特别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法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合同。由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势必给劳动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劳动者本身又无过错,因此法律规定一方面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让劳动者有适应期,提早做好相应安排;用人单位不提前30天通知的,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代通知金。另一方面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代通知金按照劳动者上月工资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三、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有哪些区别?
  1、两者适用条件不同代通知金支付的条件有三个,分别为不胜任工作解除、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只有在这三种情形下的解除,才有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很多,上述三种情形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有协商解除、法定裁员、员工被迫解除等诸多种情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包含了代通知金的支付条件,同时其范围更为宽泛。2、两者的支付月数不同代通知金为固定金额,是员工一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月数跟员工在本公司的工龄有关。员工工作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作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之后一年按照补偿一个月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代通知为固定的一个月,而经济补偿金则基本上遵循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原则。3、计算基数不同代通知金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离职之前的一个月工资,其不受三倍封顶限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离职之前的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受三倍封顶限制。比如一员工月薪五万元,在给此员工计算经济补偿金时,适用的基数就不应该是五万元,而应该按照北京市市平工资的三倍进行封顶计算,即12603元;而此员工的代通知金则应该是五万元,不应该受三倍封顶的限制。
  劳动合同法代通知金计算标准是什么?上面详解了就是在代通知金方面是根据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付的,这时候的工资中包括有津贴、补贴以及奖金等金额一起的工资标准,它与经济补偿金是有很大的不同的,虽然他们嗾使在用人单位解雇员工需要支付的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规定的
      诈骗罪就是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刑法中规定了诈骗罪。为正确处理诈骗案件,最高人民法......


·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介绍,该如何解决纠纷?
      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介绍,该如何解决纠纷?一、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2009年8月9日,C女士入住Y医院妇产科待产,双方签订了《住院病人同意书》,医院交......


·离婚时怎么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财产的争夺是比较激烈的,有的人为了争取更多的财产,不惜采取一些“手段”,即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现实中,离婚时......


·公示的名称改变商标公司变更是必要的吗?
      公示的名称改变商标公司变更是必要的吗?一、公示的名称改变商标公司变更是必要的吗?公示的名称改变商标公司变更也是必要的。 根据现行《商标法》......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关于房屋所有权的代理词如何陈述?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关于房屋所有权的代理词如何陈述?关于离婚后财产纠纷关于房屋所有权的代理词的陈述方式,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或者是范文。事实......


·民间借贷利息的上限是多少?
      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年息36%内受国家法律保护,超过36%无效。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


·机动车肇事逃逸处罚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一,机动车肇事逃逸处罚规定具体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


·人社部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有哪些?
      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是在所难免的,如果员工发生了工伤事故,根据相关规定应先进行工伤认定,再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工伤赔偿。但许多人并不了解如......


·未实际出资能否拒绝股东知情权
      未实际出资能否拒绝股东知情权??未实际出资也不能拒绝股东知情权,知情权作为股权的重要权能之一,是为了保障股东充分掌握公司信息、管理活动以及风险......


·抢夺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抢夺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一、抢夺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


·土地使用年期指数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年期指数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中国,对于普通老百姓们来说,土地使用,它是有年限规定的。当然,就是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并不属于普通老百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