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醉驾血检复检结会变小吗?

醉驾血检复检结会变小吗喝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与人的体重、酒的度数高低、饮酒后休息的时间有关,与个体的酒量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不要认为你的酒量大,能喝十瓶啤酒或一斤白酒就不怕测酒精含量了。一般来说,体重大的人血液量也会增加,酒度数越高(白酒>黄酒>红酒>啤酒),就越容易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另外,提醒您注意:酒精在血液中分解不是很快,有可能前一天晚上喝醉了酒,第二天早上还会被测出酒驾出来。二、查酒驾依据的标准是: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不违法);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为酒后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酒驾驶这个标准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但具体喝多少酒就达到酒后或醉酒标准呢,是用酒精测试仪进行现场测定的,对着测试仪呼一口气,酒精含量马上就会显示出来。如果达到醉酒或酒后标准,当事人可提出异议,可以安排抽血化验血液中酒精含量,一般要第二天出结果。如果当事人从酒精测试仪没有提出异议,测试结果可作为处罚依据。三、血液中酒精含量的计算方法:血液中酒精含量(mg/100ml)=酒中的酒精总量(mg)/血液量(100ml)。正常人体的血液总量大约占到人体体重的百分之六到百分之八,这是个质量容积比。比如,一个体重六十公斤的人,他身体的血液有3600到4800ml。这里我们按65kg和7%计算,血液总量为4550ml,合45.5(100ml)。以上就是我们搜集整理的有关醉驾血检复检结果会变小吗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到你。我们可以看出,醉驾的血检程序和标准都是非常严格的,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较大的误差,所以复检结果不会出现较大的变化。如果遇到相关事件,建议咨询律师,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侵犯消费者权利的行为都?
      侵犯消费者权利的行为都有哪些一、侵犯消费者权利的行为都有哪些《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医保诈骗4万判几年才会被释放?
      一、医保诈骗4万判几年才会被释放?医保诈骗4万判三年左右才会被释放。(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


·一、夫妻离婚赔偿能打欠条吗?
      一、夫妻离婚赔偿能打欠条吗?按照法律规定,公民之间因民事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一方向对方书写欠条后,便对对方形成了债务关系......


·起诉离婚在哪方法院起诉离婚手续
      起诉离婚在现实的婚姻问题处理过程中是很常见的,不少朋友也通过起诉离婚达到了离婚的目的,但是您可能都听说过起诉离婚,但是具体的该怎么操作,您可......


·药品购销合同是药品等价交换的法律形式,它会受到相关法律的约束
      药品购销合同是药品等价交换的法律形式,它会受到相关法律的约束以及监督,随着各种药品的普及,药品购销合同也签订的越来越多,所以了解药品购销合同......


·工伤期间工资是否正常发放?
      工伤期间工资是否正常发放?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


·一、如果没登记算不算重婚罪?
      一、如果没登记算不算重婚罪?不一定。《刑法》上的重婚罪并不是只是单纯的没有领证,它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重婚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两种情......


·常见的劳动纠纷包括哪些 如何解决劳动纠纷
      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用人单位追求利润最大化与劳动者寻求自身权益最大化这一对矛盾在不断发生碰撞,劳动纠纷大量上升。在对劳动纠纷处理之前,其实还是......


·替别人顶打架故意伤害罪怎么判?
      替别人顶打架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帮别人打架,将受害人打成轻伤,其行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


·隐瞒门诊病历算骗保吗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


·法律规定怎样丧失继承权?
      法律规定怎样丧失继承权?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