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提起离婚诉讼要去哪个法院

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只不过此时需要先确定提起离婚诉讼要去哪个法院。因为在我国,不同的法院对不同的案件有管辖权。那么离婚诉讼一般由哪个法院管辖?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吧。
   1、离婚诉讼一般由哪个法院管辖?
  答: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若被告单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若双方都离开户籍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注意,受理的法院均为基层人民法院,如某市、县、区人民法院。
   2、一方外出打工,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如一方外出打工超过一年的,另一方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但是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要求你提供一方外出打工离开户籍地的证明材料,比较难取得此类证据。
  外出打工一方若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应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3、双方均外出打工,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如果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没有超过一年,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立案较容易)。
  如果已经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由起诉时,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起诉时,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由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管辖。
  注意:后两种情况,立案时,一般法院会要求出具上述经常居住地证明,实践中收集此类证据有一定难度。
   4、一方(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另一方在国内居住,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不管哪一方起诉,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均有权管辖。分别在两个国家法院起诉的,国内法院亦有管辖权。
   5、双方(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原则上在定居国起诉。除非定居国不受理(以必须在中国法院起诉为由),可以在中国起诉。分两种情形:如在国内结婚的,则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如在国外结婚的,则在一方原户籍所在地或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6、双方(中国公民)都在国外但未定居的,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由原告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7、双方均取得外籍,能否在中国起诉?
  答:双方均在中国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辖;一方在中国定居,则由定居地法院管辖。
   8、双方(中国公民)均定居外国且已经离婚,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应到哪个法院起诉?
  答:在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9、一方在看守所、监狱或强制隔离戒毒所被监禁,另一方应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在原告户籍所在地起诉,如原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原告经常居住地起诉。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10、双方均被监禁,应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原则上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如被告已经被监禁一年以上,则由监禁地法院管辖。
  就起诉离婚来看,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但实践中,可能夫妻之间的情况不同,因此实际的管辖法院就不同。上文中为您总结了十种比较常见的情况,各位可以参照着确定能够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要是你还搞不清楚提起离婚诉讼要去哪个法院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判决书格式
      民事判决书格式民事判决书格式╳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法定代理......


·我国各地结婚要多少钱?
      虽然说结婚的目的是为了找一个能陪伴自己终生的伴侣,结婚要多少钱并不是非常重要,过分重视钱是一种攀比的行为。但结婚的排场还是很重要的,女孩的娘......


·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辩护词怎么写?
      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辩护词怎么写?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陈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


·该怎样解除同居关系
      合法的婚姻关系都不能保证男女双方可以携手同渡一生,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认可。因此,同居关系的当事人在生活中比一般的夫妻更容易面临各种各样的......


·中国民政局起诉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随着现代生活中离婚率的不断提高,各种离婚引起的诉讼案件也越来越多。离婚往往会带来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如果存在对孩子抚养权归属不满的情况要怎......


·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视情况而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厦门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厦门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时间是多久?一、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时间是多久?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


·检察院未批捕派出所民警到法院起诉是否合理
      一、检察院未批捕派出所民警到法院起诉是否合理?检察院未批捕派出所民警到法院起诉是不合理的,公安机关没有起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河南故意毁坏财物立案标准是多少钱?
      河南故意毁坏财物立案标准是多少钱?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3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2、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3、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


·公司福利待遇有哪些?
      公司福利待遇有哪些内容一、公司福利待遇有哪些内容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如下:1、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