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押金收条格式及范本是什么

押金收条格式及范本是什么
  
  在出门旅行时,我们住宿宾馆,除了按照要求进行身份登记,缴纳住房费用以外,宾馆常常会让我们多交一部分钱款,同时会为我们出具一张收条,这张收条就是押金收条。这个收条是我们交了押金的证据,如果我们没有损坏宾馆的物品,在退房时就可以凭此条再拿回押金。在其他的日常活动中,我们也常常会用到押金收条,那么,押金收条格式是怎么样的呢?今天,我们就跟您分享一些押金收条的知识。
  
  一、押金收条格式
  
  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 ”、“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二)正文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条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注意钱的金额要大写。
  
  (三)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四)退款/物的同时要退回收条。这是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在换回钱物时,要记得把收条取回。
  
  二、押金收条范本
  
  押金收据
  
  今收到___________ 支付的地止为 屋出租押金 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元。 该押金在合同到期后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 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如数退还保证金。
  
    收款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押金收条格式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标题,二是内容,三是落款。书写的主要部分在内容,在此部分应当写明押金的金额,押金所保障的物品等的情况,以及退还押金的情况等,在结尾处应当落款签名或盖章,并且注明日期。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退还押金时,应当收回押金条。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高空坠物找不到责任人怎么办?
      高空坠物找不到责任人怎么办?高空坠物找不到责任人,可以整栋大楼的所以业主为被告起诉,要求赔偿。所有可能的侵权人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即他们如果不能......


·过失爆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行为人出于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构成过失爆炸罪。当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不犯本罪。对此,需要严格加......


·以房子为担保的借条怎么写?
      以房子为担保的借条怎么写?以房子为担保的借条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借方:(以下简称乙方)现甲方借款给乙方,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约束双方共......


·检察院两次退侦好事吗?
      一、检察院两次退侦好事吗?检察院两次退侦可以算是好事,可以是犯罪事实不成立,所以才进行的退侦。只有在对犯罪事实不能认定的情况下,才会进行退侦。......


·一、疫情严重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一、疫情严重贷款还不上怎么办?因疫情严重导致当事人的贷款还不上的,可以向银行申请延迟还款,根据央行等五部门2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


·起诉离婚同意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起诉离婚同意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一般离婚起诉费用多少钱?
      夫妻中一方要是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的话,此时在提交材料的同时,还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我们称之为离婚起诉费用。当然,这个费用最终一般是由败诉的......


·工伤了,可以要求赔偿哪些费用 工伤待遇如下:
      工伤了,可以要求赔偿哪些费用工伤待遇如下:1、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


·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有哪些
      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有哪些近年来,征地赔偿问题一直是社会热点问题,其中出现的政府与社会的冲突比比皆是,在政府与社会两者之间寻求......


·未婚子女抚养费是多少?
      男女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下,虽然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但其合法权益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父母解除了同居关系之后,也是要履行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


·不作为犯罪的后果是什么?
      不作为犯罪的后果是什么?不作为犯罪的后果要根据不作为的具体犯罪类型而确定,遗弃罪有遗弃罪的判罚标准,其它罪也有不同判罚标准,但都属于不作为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