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请问软件著作权转让需要登记吗?

我们您都知道,国家设定相关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权益。比如隐私权、肖像权、著作权等,这些都是我们身为公民而享有的基本权利,我们有义务,也有权利去行使它们,并且获得相应的保障。而今天,我们要讲的就是著作权,不止文章有著作权,软件亦是如此。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软件著作权转让需要登记吗?
  一、软件转让是否必须登记
  旧《条例》第二十七条明文规定,凡已经办理登记的软件,在软件权利发生转让活动时,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3个月内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否则不能对抗第三者的侵权活动。该条颁布实施时曾经在实践中引起争议:一种观点认为,软件转让合同如果在3个月内不予备案,则转让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使是已经实际履行的也不影响合同的无效;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软件转让合同虽然没有备案,但是在软件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转让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不过不能对抗第三人。现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对此的规定是,软件转让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强调的是自愿登记原则。该规定的合理性表现在:一、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体现了国家对私权的尊重;另外从实际情况看,国家进行了几次的机构改革,原来的软件转让合同登记管理机构已几经转换;二、减轻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负担,符合入世后政府职能转变的大的趋势;三、避免了司法部门在审理案件时因为软件转让合同是否生效而产生的分歧,有利于法制的统一。故在实践中应当充分认识和掌握现行《条例》对软件转让合同登记已经由旧《条例》的强制登记改为自愿登记,准确把握软件转让合同是否登记本身并不影响该转让合同的效力。
  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软件的名称。软件名称是确定转让合同标的的基本依据,因此必须在合同中订立。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权利种类是指复制权、发行权、翻译权等的原始权利。地域范围是指受让人享有权利的地域范围,一般是指中国还是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如果仅仅是中国的某一省区,则不认为是权利的转让,而是许可使用。3、转让价金。价金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转让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转让价金可以一次总付,也可以分期付款。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任何合同中的必备条款之一。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前五项是合同的基本条款,对于合同解释、纠纷解决方式、管辖法院等问题,往往也需要著作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予以明确。尤其是对于涉外著作权转让合同,管辖法院条款尤为重要。以上,就是关于软件著作权转让需要登记吗问题的相关回答。我们都有权利来保护自己的著作权不受侵犯,如果遭受到侵害,我们也要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而不是坐以待毙。因此,我们要熟知法律,懂得用法律维权。而国家出台这项法律条文,也是为了保障我们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被前夫打了报警该怎样处理
      被前夫打了报警后,应当及时申请伤情鉴定,保留好现场的各种证据。警察对于有证据的殴打行为应当给予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十三条规定,殴......


·员工自己自愿加班是否有加班工资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


·犯罪既遂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一、犯罪既遂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根据犯罪事实和法律的规定来划分的,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


·离婚后抚养小孩多大为止
      离婚后抚养小孩多大为止虽说法律中明确规定了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一般也是在子女小的时候需要进行抚养,而不是要抚养子女一辈子。因此父母......


·诉讼时效抗辩权是否专属
      诉讼时效抗辩权是否专属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诉讼是有一定的时效的。相信您都对诉讼时效有哦一定的了解。诉讼时效是对于诉讼时间的规定。如果一方超过......


·一、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离婚时归谁?
      一、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离婚时归谁?《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


·一、交通事故行政拘留申请暂缓执行的适用条件? 《中华人民共
      一、交通事故行政拘留申请暂缓执行的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


·车险投保车险全保和交强险区别是什么?
      车险投保车险全保和交强险区别是什么?有些人在对于自己的爱车进行投保的时候,并不是很清楚,关于保险之间的一些相关内容,那么今天我们一起来介绍......


·诉前财产保全错误的损失由谁来进行赔偿
      诉前财产保全错误的损失由谁来进行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在起诉前采取保全措施的,如果保全措施是有错误的,保全行为造成被保全人损失的,......


·职工变动工作时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变动工作时,养老保险如何转移,也是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广东省社会和劳动保障厅养老处的有关负责人解释了以下6种情况下养老保险的转移:1、同......


·网络诈骗的应对方法是什么?
      网络诈骗的应对方法是什么?现在很多人都习惯在网上购物,如果在购物过程中点击不明链接,就有可能遭遇网络诈骗。现在,网络诈骗已经成为了威胁人们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