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谁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谁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2)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3)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4)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5)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般由上述中负责临时照料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人员提出,也可以由上述中其他单位和人员提出。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三、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要提交什么资料
  
  (1)有关单位和人员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据。
  
  有包含未成年人基本情况、监护存在问题、监护人悔过情况、监护人接受教育辅导情况、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未成年人意愿等内容的调查评估报告的,应当一并提交。
  
  (2)有关单位和人员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申请出具相关案件证明材料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提供证明案件事实的基本材料或者书面说明。
  
  (3)监护人因监护侵害行为被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书面告知未成年人及其临时照料人有权依法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对于监护侵害行为符合本意见第35条规定情形而相关单位和人员没有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书面建议当地民政部门或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四、去哪里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由未成人住所地、监护人住所地或者侵害行为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受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
  
  生活中遇到撤销监护人资格问题无法判断对错,需要律师帮助的时候,可以来本站找专业的律师人才进行一对一的咨询.
  
  以上,就是关于监护人的撤销指的是什么问题的相关解答。身为父母,我们有责任与义务抚养孩子,如果有特殊情况,孩子应交由法律制定的监护人抚养,不可以擅自决定。我国特别重视教育,很久之前就出台了关于教育兴国的政策,并且免除九年义务教育的费用,我们应该尊重法律,不管监护人是谁,都应该给予孩子一定的关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电动车撞人锁骨骨折怎么赔
      电动车撞人,造成受害人残疾的,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


·未投交强险 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未投交强险赔偿责任由谁承担?机动车未购买交强险的,由机动车车主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交通安全法规定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赔偿,如果对方车主违......


·没有欠条私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没有欠条私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一、没有欠条私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有欠条私人欠钱不还的处理方法如下:(一)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


·离婚审理中一方重婚法院怎么处理
      离婚审理中一方重婚法院怎么处理一、离婚审理中一方重婚法院怎么处理?离婚审理中一方重婚法院应该将案件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


·分割财产带孩子一方怎么分割
      分割财产带孩子一方怎么分割双方对于离婚都没有过错的话,财产一般都是一人一半,不带孩子的一方要给带孩子的一方按月或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如......


·伤残生活补助费与残疾赔偿金一样吗?
      伤残生活补助费与残疾赔偿金一样吗?不一样,伤残生活补助性质与《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性质一样,都是对收入减少的赔偿,只是后来考虑到适用人......


·验资报告需要什么资料
      验资报告需要什么资料一、验资报告需要什么资料通常情况,办理验资报告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部分组成:1、委托人委托验资机构验资需按规定办理委托......


·一、未交公积金是否可行随时辞职?
      一、未交公积金是否可行随时辞职?用人单位拒不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劳动者可以用这个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缴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办理住房......


·工程意外死亡赔偿标准现在的工程意外死亡标准是按照
      工程意外死亡赔偿标准现在的工程意外死亡标准是按照每年全国的城镇居民的一个月收入的20倍进行一次性支付的,并且我们还需要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


·中国海关逃税举报电话是多少?
      中国海关逃税举报电话是多少?逃税举报电话是12366,这是国家税务总局为适应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的需要,向国家信息产业部申请核批的全国税务机关特......


·试用期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试用期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