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请问商标顾问合同范本需要注意哪些?

在我国有关商标这一类问题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以及法律效力。其中有关商标顾问合同范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也给出了相应的回答。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同时希望您提出宝贵意见。
  一、请问商标顾问合同范本需要注意哪些
  委托商标顾问合同范本的注意事项一下几点:(一)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代理的事项时,如果代理人向您承诺“如果未成功取得商标受理的通知书,则退还全部代理费用”时,您一定要明确这句话中的两个用词,首先这里说的“受理通知书”而不是所说的“商标注册证”,取得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官方收到了申请文件。另外,这里的“商标代理费”指的是你与他签订代理合同时付给他的佣金,这其中不包括商标局收的“商标注册的申请费”。(二)商标代理人作为代办商标注册事宜的专业人员,其执业的价值在于为客户提示和防范风险,以便于客户决策,而非保证业务的成功办理。不切实际的承诺往往会将委托人带入泥潭,使客户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三)商标注册的整个程序,是从查询到申请,再从申请到初审核准,然后从初审核准到公告,最后从公告到发证,一般来说,发证大概需要18个月左右,如果在进行补证或异议等情况的时间会更长。因此,代理机构低于一年内拿到商标注册证书的承诺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果申请人遇有这样的承诺,建议将此承诺写进代理协议,并约定违约金,如果代理机构不敢保证,那么最好不要当真。由此看来,在委托商标代理的时候一定要看好合同,以免自己造成损失。
  二、什么是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 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简单地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记。这种标记通常由文字、图形英文、数字的组合构成。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很多电子品牌商标,就是文字商标;奔驰汽车的奔驰商标(一个三角形外套圆环)是图形商标;凤凰自行车厂的“凤凰“商标”,由文字“凤凰”和凤凰鸟的图形组合而成,即是文字和图形的组合商标。法律的存在,不仅仅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利益,同时也是为了制定一个制度,维护社会的和谐。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做一个执法守法的公民,是非常重要的。以上有关商标顾问合同范本的问题,就做以上简要解答。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前来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是什么
      一、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是什么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


·合同履行不能后果都?
      合同履行不能后果都有哪些一、合同履行不能后果都有哪些关于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因不能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可分为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


·网络恶意诽谤罪如何定义?
      网络恶意诽谤罪如何定义?一、诽谤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很多人觉得网络是一个没有约束、管制的平台,在网络上可以畅所欲言,于是就会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


·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发表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权利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1.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2.著作财产......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怎么认定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怎么认定首先要认定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1、须有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2、须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包括人身......


·驾驶机动车,黄灯一秒算闯红灯吗
      黄灯一秒算闯红灯吗1、分别在车辆过线前,过线后和驶入路口。在刚过线情况下,司机没有继续移动车辆保持原状,交管部门就不会认定为闯灯。也就是说,当......


·法律规定中农村建设用地可否租赁《土地管理法》第六
      法律规定中农村建设用地可否租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


·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要是股东么?
      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要是股东么?一、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要是股东么?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执行董事并不一定是股东,执行董事一般是由公司的经理担......


·抵押权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是否可以
      抵押权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是否可以抵押权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是否可以1、由于抵押权不具有独立存在的特性,因此本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


·信用卡逾期多少时间算犯罪?
      信用卡逾期多少时间算犯罪?并没有规定信用卡逾期多少时间算犯罪,逾期超过6次且有一次逾期不还就会被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列入黑名单,银行会冻结......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司法解释说立案标准是多少钱?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司法解释说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二十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