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怎么认定?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存在着债权债务的关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标的物的品格、种类相同的话,那么是可以进行抵消的,当然,这种抵消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怎么认定?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怎么认定?
  如果抵销协议符合以下条件的,协议有效。(一)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抵销的目的是消灭对方的债权,但对方的债权不会无原因的消灭。债务人消灭对方债权可采用的方法包括清偿、混同、提存、法律或事实的客观给付不能等。而抵销采用的是以享有的对对方的债权相抵的方式实现的。因此,双方之间互相享有债权债务关系,为抵销行使的前提条件。当然,主动债权如系受转让而来,理应属于可用于抵销的债权。(二)主动债权合法有效且届履行期。主动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并且已到履行期,非法债务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用于抵销,如赌债等。至于被动债权是否已到达履行期则在所不问,与未至履行期的被动债权抵销可视为主动债权人已放弃履行期利益,是对自己权利的抛弃。如主动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亦属于可抵销的范围,因为主动债权虽已超过诉讼时效,仍合法有效,只是使对方取得了抗辩权。(三)主动债权与被告债权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一般情况下,只有金钱和种类物可以抵销。而特定物不适宜抵销。但如果以品质较高的标的物抵销品质较低的标的物,对于被告债权人来说,其权利并未受到影响,应当属于可以抵销的范围。(四)被动债权属于可以抵销的范围。有一部分被动债权属于不可抵销的范围。具有特定人身性质的债权不得抵销,比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的债权。因侵权形成的债权不得抵销,如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债务等。
  二、混同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混同是一种事实,无须有任何意思表示即发生合同之债消灭的效果。混同是债的消灭的独立原因。混同导致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合同之债绝对消灭。主债及从债均不复存在。《合同法》第106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此规定会使人产生误解,以为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时候不混同。实际上是指当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又涉及第三人利益时,对第三人的合法利益自应给予保护,即不因混同而影响第三人的债权等权利。同时也应认识到:当事人不因混同而丧失对第三人的债权等权利。关于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怎么认定这个问题,首先是需要这群债务必须是处于同一个法律关系当中的,其次就是被动的债权必须是属于可以抵消的范围之内。除此之外,也给您介绍了一下相关的混同规定混同他也是在消灭的一种原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头部轻伤鉴定标准2023
      要知道,针对人体不同的部位,其实法律中就轻伤规定的鉴定标准是不一样的,而这一点相信您也能够理解。在打架斗殴的过程中,最容易造成损害的部位就是......


·仲裁委裁决尾部必须仲裁员签名吗
      仲裁委裁决尾部必须仲裁员签名吗?仲裁委裁决尾部必须仲裁员签名,一般来讲,裁决书应当写明:案由,申诉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


·价格垄断违法行为有什么表现形式 ?
      价格垄断违法行为有什么表现形式?一、价格垄断违法行为有什么表现形式1、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价格。2、经营者凭借市......


·分公司注销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分公司注销劳动合同如何处理?分公司注销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是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分公司注销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


·《劳动法》对经济补偿的规定
      《劳动法》对经济补偿的规定(一)协商一致解除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标准:——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


·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司法实践中没有自动离婚一说,离婚诉讼先组织夫妻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由法官判决。部分情形的调解无效,应判决准许离婚。如案件已经在......


·土地使用证权属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权属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权属是指所有权的归属,土地使用证的权属也就是使用证的归属,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证是归集体所有的,国有土地使......


·侵占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什么
      侵占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什么?一)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医调委调解医患纠纷的程序是什么?
      医调委调解医患纠纷的程序是什么?医院对于就医的人来讲,是挽救生命的地方,很多人生病对医院可谓是寄托了全部的希望,但是医院有的时候也会有失误导......


·许多男人在结婚后
      许多男人在结婚后,为了找寻刺激,和不是老婆法定外的女子发生感情或者关系。这种行为称为出轨。作为妻子,这时候发现自己的丈夫出轨应该怎么办?有些朋......


·产品责任险费率是多少?
      产品责任险费率是多少?在生产生活中,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标准。同样消费者也只能销售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商品。如果消费者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