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农村信用社贷款申请书怎么写?

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多样化发展,我国现在鼓励农村有志人员可以脱离土地,根据本地区情况进行自主创业,并且放开信贷政策,对于有创业意向的人,可以进行贷款支持,贷款人只需要向银行提交申请书后,等待审核放款即可,那么,农村信用社贷款申请书怎么写?农村信用社贷款申请书范文______农村信用社申请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家住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区)________,我因从事__________,资金紧缺,需向贵信用社申请贷款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__,用__________收入作还款来源。同时,由____________提供保证/抵押担保。望批准为谢!特此申请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以上是农村信用社贷款申请书通用的格式,下面,再给您举个实例。尊敬的良田信用社领导:我名叫___男,___族,已婚,1969 年 5 月 26 日出生,家 住镇宁县良田乡新屯村板尖组,身份证码:5225___ 我常年在外务工,从事铝合金门窗制造安装工作,多年的工 作, 使我学会铝合金门窗制造安装技术的同时,还省吃俭用存了 6 万元钱。现返乡创业,在贞丰县白层镇塘桥路租了约 40 平方米的 地基(租期为 10 年),并且已在地基上修建两个门面,准备开一 个专业铝合金门窗制造安装店,为运输方便,我还买了一辆价值 3 万元的东风卡车。现目前资金不足,特向贵社申请贷款贰万元整 (¥20000 元)作补足,期限两年,到期后本息一次还清,望贵社 领导给予审批为谢! 致此申请人:梁鹏2011 年7月13日农村个人贷款申请书___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因本人___(姓名)从事___行业,现目前要在___购回一批___,急需资金___万元,现已自筹资金___万元,尚欠___万元。故向你社申请贷款___万元,借款抵押物用本人坐落在___的土地(或房产),使用面积___平方米(土地(或房产)证号: )评估___元,作贷款抵押(详见评估报告书)。贷款期限___个月,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特此申请,望批准为感!申请人:______年 ___月 ___日《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以上就是“农村信用社贷款申请书怎么写?”的具体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批依据主要是个人的信用以及还款保障等方面的审核,具体的放款金额和相关贷款政策,各地区均有所不同,建议有相关意向的朋友可以先去信用社进行咨询。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绘画作品如何申请版权?
      绘画作品如何申请版权?一、绘画作品如何申请版权?绘画作品申请版权时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


·审查意见答复签署中常用到的答复方式有哪些?
      审查意见答复签署中常用到的答复方式有哪些?审查意见答复中常用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审查指南》,规定对专利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应当......


·医疗事故肠穿孔的司法鉴定可以要求赔偿吗?
      医疗事故肠穿孔的司法鉴定可以要求赔偿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


·合同生效的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的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能随父亲吗?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能随父亲吗?1、可以上户口,也可以入孩子父亲的户头,这要看你们双方的协商了。2、非婚生子女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


·非法集资和p2p区别有哪些?
      P2P这个词近年来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关注。P2P平台将投资者的钱集中起来用于小额贷款,由于利率较高,所以给广大投资者们带来了不错的收益。但也有不少......


·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是根据债的标的物属性的不同而划分的。债的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其一,特定物之债的履行,除非债务履行前标的物已灭失......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保险公司怎么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保险公司怎么赔偿多少钱?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责任人赔偿。死亡是交通......


·欠条超过两年还有效吗?
      欠条超过两年还有效吗?欠条超过两年的情况下,还是有效的,如果借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依法可以随时主张,从主张之日起计算三年诉讼时效;如果约......


·参照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
      参照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根据《最高人......


·开发商什么时候办房产证
      开发商什么时候办房产证开发商应在下列期限内办理房产证:(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