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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能代位继承遗产吗

如果胎儿的父亲在胎儿还没出生的时候就死了,并且其父亲原来享有一定的遗产继承权,针对这种情况,胎儿能代位继承遗产吗?相信很多人在实践中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该如何处理吧,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胎儿能代位继承遗产吗
  
  1、首先需要明确,胎儿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有继承利益。
  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儿未出生,所以没有继承权,但是有继承利益。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这是对胎儿继承利益的确认。但是法律为什么赋予其继承利益呢?这是因为胎儿是一个特殊的未来的继承权利主体,他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已存在于母体中了。从继承开始以后到分割遗产时,胎儿虽然没有出生,成为现实的权利继承主体。因此,为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法律为他虚设了主体位置,保留他应继承的份额,是符合我国养老育幼的优良传统的。
  2、对于代位继承,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由此可见,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被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3)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和遗赠继承中均不能适用代位继承。根据上述规定,胎儿可代位继承其父亲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怎么处理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因为胎儿出生后即取得民事主体资格,可以继承遗产,即使出生后不久就死亡的,保留的遗产份额还是属于他所有,因此死亡后由他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胎儿能代位继承遗产吗?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了解了胎儿也适用代位继承,并且认识到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胎儿适用代位继承能够更好地保障胎儿的应得利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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