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当债务人下落不明时要如何讨债

我们知道在借款活动中,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限一般是1年、2年,甚至是更久么,所以有时会出现债权人去要债时发现债务人失踪了的情况,对此,债权人感到十分的无奈。那么,当债务人下落不明时要如何讨债呢?也就是说,债务人失踪应该如何要债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当债务人下落不明时要如何讨债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第一条途径: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第二条途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二、债务人失踪如何要债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9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综上,是关于“当债务人下落不明时要如何讨债”以及“债务人失踪如何要债”的有关债务人失踪的法律内容,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应该知道了,即便是债务人失踪,作为债权人您仍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追回您的债权。如果您在追债的过程中遇到了困难,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您的情况,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很多人认为只要是用人单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很多人认为只要是用人单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就需要对自己作出补偿。反之,如果是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不能要求补偿。但其实这样的想......


·2023年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职工辞职后的医疗保险怎么办
      1、如果是城镇户籍人员,在没有新单位接收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将社保转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档案托管部门之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参......


·未成年犯罪处罚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应当以教育和感化为主,我国刑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犯罪后的处罚也作了相关的规定。那到底未成......


·酌定量刑情节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酌定量刑情节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酌定量刑情节包括:1、犯罪的手段。2、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3、犯罪的对象。4、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5、犯罪的......


·故意伤害轻伤怎么撤诉?
      故意伤害轻伤怎么撤诉?故意伤害轻伤撤诉需要由原告主动撤回诉讼请求、申请人民法院终止诉讼程序的活动,是原告对其处分诉讼请求的程序权利的活动。撤诉......


·寻衅滋事的量刑是怎样的,哪些情况不得判缓刑?
      寻衅滋事行为属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行为人只要有四种情形之一的,那么就会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那......


·变更监护人诉讼上诉的理由是什么
      变更监护人诉讼上诉的理由是什么⑴上诉人认为原裁判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所谓认定事实错误,是指原裁判对案件事实作......


·证人不出庭作证其证言无效的规定是什么?
      证人不出庭作证其证言无效的规定是什么?证人不出庭作证其证言无效的规定是证人能够有条件出庭作证,但是拒不作证的话是原来的证人证言的话会保持无效,......


·一、买卖不破租赁不能适用法院查封的房产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不能适用法院查封的房产吗?是的,并不是所有情形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以下这些情况,是不该原则限制的: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


·法院对强迫交易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强迫交易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一、法院对强迫交易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法院对强迫交易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