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行使代位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代位权之诉为民事诉讼,故须具备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同时,代位权之诉还须具备自身的特殊要件。那么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呢,是否要受到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影响,而行使代位权又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这些都是在行使代为权时,债权人需要注意的问题,以下为您做出相应阐述。
  一、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代位权的行使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二、行使代位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代位权诉讼的提起条件不同于代位权的成立要件。二者的关系是起诉条件和胜诉条件的关系。实践中掌握此问题应注意:1、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能否产生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代位权为债权人的权利,《合同法解释(一)》于第11条进一步规定了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为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实质要件,应该在代位权诉讼中进行审查和确认,在当事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只要能提供证明债权存在的一般证据,如合同、欠条等,法院就应该受理。不限于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或仲裁确认的债权。2、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尚未到期,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时效即将届满,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尚未到期,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时效即将届满时,应当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但应规定行使代位权结果归于债务人,由次债务人向债务人清偿债务。3、有抵押、质押担保的债权,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在债权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情况下,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并不会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故债权人无行使代位权的必要,应规定不能行使代位权。这样既可以防止债权人滥用权利,对债务人的权利进行不必要的干预和限制,也可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但抵押、质押不足以保证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就不足部分可以行使代位权。针对一般在行使代位权中遇到的难题,给您讲述了关于“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以及“行使代位权要注意哪些问题”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代位权行使有所帮助。另外,如果您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遇到了其他一些法律问题,建议您可以去咨询这方面的律师,确保自己能及时行使代位权,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债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无证驾驶交通事故商业保险是否赔偿吗
      一、无证驾驶交通事故商业保险是否赔偿吗无证驾驶出了事故,一般来说基于商业保险是不会给予赔偿的。除非购买的商业保险中,有约定因为无证驾驶导致发......


·刑法规定犯罪预备判实刑吗
      刑法规定犯罪预备判实刑吗?犯罪预备也有可能判实刑,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有:1、行为人主观上具......


·一、驾驶员醉驾被交警抓还能回来吗?
      一、驾驶员醉驾被交警抓还能回来吗?不能,如果抽血检验的结果确实是醉驾的话,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罪,一般会直接刑事拘留。交通民警检查中发现机动车......


·买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交易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买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交易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买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交易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主要是指,一涉......


·一、婚后买房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夫妻共同财产吗?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撞伤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撞伤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撞伤交通事故的处理是拨打报警电话,继而确定责任比例协商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是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


·民事诉讼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什么
      民事诉讼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什么一、民事诉讼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什么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


·一、醉驾标准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醉驾标准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如何认定偷税罪 偷税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如何认定偷税罪偷税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何谓偷税罪?抗税罪,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


·在防控疫情期间工资怎么发的
      在防控疫情期间工资怎么发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


·新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
      没有关于“新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的司法解释,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下面是具体内容。最高人民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