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门面出租合同概述

门面出租合同概述
  
  门面出租或称商铺出租,是暂时将门面使用权经过合法途径交与个人、团体或单位使用,从中收取租金的行为方式,门面(商铺)出租不涉及到门面(商铺)产权的转移或归属问题。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1、门面出租合同定义
  
  门面出租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
  
  2、门面出租合同合同样本
  
  门面出租合同图片
  
  门面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下称甲方) :
  
  承租方(下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屋出租给乙方一事, 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___ 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____平米。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房屋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 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三个月支付一次,具体为: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次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甲方。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犯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半年 以上的。
  
  (2)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 20 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 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7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 能继续履行的。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3、本合同到期续约的,需提前三个月通知。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店面房屋出租合同也和一般的合同是一样的,合同中要署名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就是规定好转让店面的金额是多少,以及规定好违约责任,违约金等等。规定好之后在合同最后签上自己的名字。这样合同就算是订立完成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拿到工伤鉴定结论书之后要怎么做?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情形在现实中还是很常见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会首先做一个工伤认定,如果涉及到伤残,还需要做一个工伤伤残等级......


·犯罪未遂的犯罪所得是否需要归还
      一,犯罪未遂的犯罪所得是否需要归还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


·离婚时哪些情况可以索取赔偿?
      ?一是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是有......


·担保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
      担保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1、国家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签定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个人泄露信息罪新规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个人泄露信息罪新规的处罚是怎么样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应该怎么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应该怎么处理?一般来说,合同会规定一个履行期限。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双方必须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但是,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履行......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受理法院怎么量刑的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受理法院怎么量刑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


·缓刑期满算不算刑罚执行完毕?
      缓刑期满算不算刑罚执行完毕?不是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而是“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未犯新罪,考验期满......


·劳动合同签了3年可以提前辞职吗?
      劳动合同签了3年可以提前辞职吗签订合同后提前离职是可以的。二、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


·山西征地补偿新标准如何规定?
      山西征地补偿新标准如何规定?山西征地补偿新标准(1)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


·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一、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什么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