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太仓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太仓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对于跟自己利益有关的一些信息,我们都想要得知,所以在政府方面,我们需要向政府申请对于自己的一些信息予以公开。当然还存在这一些主动公开的信息,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太仓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瞬息万变的信息,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信息社会就是信息和知识将扮演主角的社会,作为最重要的信息资源的政府信息涵盖全社会信息的80%,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因而,政府信息应该公开。
  
  二、途径
  
  媒体 会议传达
  
  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
  
  1、从其规定,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政府网站,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法律。法律,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行政机关从公民,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除可以收取检索、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应当予以公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从其规定、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从其规定。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邮寄等成本费用外、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但是;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复制,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个人隐私、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不得公开,并及时更新,为公民、设备,通过政府公报:
  
  主要方式与途径:政府网站
  
  可通过政府公报方式。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广播、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法律,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首先在这里我们给您介绍了一下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概念,其次就是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他是有一定途径的。比如说最主要的途径就是通过政府方面的网站还有就是媒体的一些传递。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承租人拖欠租金如何处理
      承租人拖欠租金如何处理?1、对于由于承租人生活困难,一时无力支付房租的情况,出租人应根据所欠房租的数额,在保证自己的出租收入的前提下,查明拖......


·商标续展费最新规定是什么
      商标续展费最新规定是什么?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的延迟费。《中华......


·批捕后谅解书和谁签订?
      一、批捕后谅解书和谁签订?批捕后谅解书应该和受害者及其家属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


·民法总则规定夫妻借钱还要还对方吗
      民法总则规定夫妻借钱还要还对方吗?如果有特殊约定的话就应该偿还,有了约定,一方缺钱向另一方要钱时,写借条才有用,婚后夫妻之间借钱与不是夫妻关系......


·醉驾109毫升会怎么处罚?
      醉驾109毫升会怎么处罚?醉驾109毫升的处罚时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


·珠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是什么?
      珠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是什么?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如何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是每一位企......


·什么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我国刑诉法对附带民事诉讼有明确的规定。原告的财产如果因为被告的违法行为而受到侵害,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那么,附带民事诉......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解了能判多少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解了能判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


·夫妻婚后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果
      一、婚后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果(一)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


·诈骗定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节录)(七)诈骗罪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


·商品房交房标准包括什么?
      商品房交房标准包括什么?一、商品房交房标准包括什么(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