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使用权可以申请贷款吗?

由于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因此很多时候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立的。企业拿到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很多,包括从土地买卖一级市场或者土地转让二级市场中。土地使用权从本质上是一种有益物权。那么,土地使用权可以申请贷款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土地使用权可以申请贷款吗?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房地产公司融资取得贷款的主要方式之一,开发商通过自有资金获取开发土地的使用权后,就可以把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获取贷款资金,再把这笔资金投入开发建设,通过商品房预售回笼资金,归还贷款。1、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2、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二、土地抵押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1、首先根据需要申请的贷款额度及银行许诺的抵押率(放款额/抵押物评估值)倒推出抵押物应达到的评估总价值。2、咨询不动产评估机构对于目标抵押物进行评估所能达到的最大评估单价,然后再根椐第一步算出的抵押物应达到的评估总价值除以最大评估单价计算出所需的抵押物的面积数。3、根据以上第二步算出的抵押物的面积数,先在CAD规划图上自行画出符合银行抵押贷款条件的土地区域。4、带着第三步自行画出的抵押土地区域图再到国土局地籍科进行土地测绘,出抵押测绘图。5、根据抵押测绘图到不动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6、与银行信贷人员一起带着评估报告及公司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到国土局地籍科办理抵押登记,填制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同时向银行提供贷款申请书及公司同意就目标地块进行抵押贷款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资料。7、填好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按银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后,等待银行进行放贷即可。至此整个抵押贷款程序基本操作完毕。通过上文,我们给您分析了土地使用权可以申请贷款吗这方面的知识。土地使用权作为物权,是动产的一种,企业通过合法程序拿到的使用权可以到银行申请贷款。目前很多开发商资金不足的时候,会将土地抵押出去,这样拿到一笔银行贷款后继续从事商品房开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诉讼什么时候立案
      委托律师一般一个星期内可以立案离婚。离婚案件的立案不代表要开庭审理,立案只是诉讼的第一个环节,开庭需要看案件的情况和法院的效率,若送达不到给......


·一、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需要本人去要吗?
      一、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需要本人去要吗?1.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执行申请书。3.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判决书或调解书)。4.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以上是必备......


·工作失误辞退员工提前几天通知员工?
      工作失误辞退员工提前几天通知员工?一、工作失误辞退员工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通知员工的方式和时间也不一样。公司经济性裁员,......


·未交社保的员工辞退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未交社保的员工辞退赔偿标准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都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都有哪些?如果我们的人身权利在生活遭到了侵犯,那么我们就可依法追究加害者的刑事责任;如果加害者在加害过程中造成了我......


·行政处罚部分履行、中止履行和提前履行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处罚部分履行、中止履行和提前履行都属于债务人履行债务行为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行为。其中部分履行、中止履行及提前履行都属于不完全履行的范畴。那......


·赔偿法里国家赔偿精神抚慰金吗?
      赔偿法里国家赔偿精神抚慰金吗?国家赔偿中要赔偿精神抚慰金;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


·申请撤销著作权登记的理由应该怎么写
      申请撤销著作权登记的理由应该怎么写所谓撤销著作权登记的这种情况,肯定是当事人已经依法在当地的版权登记中心对著作权进行过登记了,但是可能因为某......


·恶意侵占财产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在我国国家的相关规定中,他人若是进行有益侵害或者损毁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时,应当受到相应的法律的制裁。那么,恶意侵占财产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婚姻相关法律内容是什么
      婚姻相关法律内容是什么  第五编??婚姻家庭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


·个人可以债务重组吗?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那么个人可以债务重组吗?目前我国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