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怎么定

在借条或者是欠条中一般会约定还款期限,但有时候可能根本就没有写借条或者是在借条中根本就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问题,那么到底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怎么定呢,借款人又能延长还款期限吗?下文会详细的为您介绍这些问题。
  一、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怎么定
  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一般都约定有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之间应当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即属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借款人能延长还款期限吗
  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不能偿还借款,在征得贷款人同意的情况下,延长原借款的期限,使借款人能够继续使用借款,叫借款的展期。借款合同展期,必须由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应当以贷款人同意为前提。贷款人可以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对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的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以决定是否同意展期。在我国商业银行借款中,展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短期借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借款期限;中期借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借款期限的一半;长期借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的,其借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借款账户。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逾期利息的问题作出约定,这种约定既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对逾期利息是否收取或者利率多少的约定,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对逾期利率的确定。如果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中,没有对逾期利率作出约定,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收取逾期利息。目前在实践中,金融机构就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的,即对于逾期借款,金融机构在日利率万分之四至万分之六的幅度内向借款人计收利息。其实只要在借贷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就不要这么麻烦了,不过很多人因为不知道借贷合同中应包括哪些内容而没有约定,所以在民间借贷中最好问问专业的律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以及如何签订该合同。当然如果有必要的话也可以请律师帮忙拟定民间借贷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好做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好做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伤残鉴定是很好做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


·内退是什么?
      内退是什么?煤矿企业倒闭工人内退有保障吗?在国企工作,不难见到内退这种情况,那么,内退到底是什么呢?煤矿企业通常都是国企,内退现象更为常见,煤......


·管辖权异议情况主要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情况主要是什么(1)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法院或者下级法院管辖的,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2)被......


·催要欠款律师函格式
      催要欠款律师函格式虽然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欠款要不回来的事情也很常见,尤其是对于工程方面,工程都做完了,但是该给的钱还没有......


·天平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平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天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严格按照庄浪县政府文件《庄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庄浪县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土地征用及地上附着物......


·湖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湖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离婚遗弃家庭成员范文
      离婚遗弃家庭成员范文根据具体案情来写起诉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


·如何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如何依法保护知识产权?1、认真实施专利权保护的法律法规。2、增强专利权法律保护的意识、加大专利权保护的国内和国际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力度。3、鼓......


·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有没有调查权
      检察院对民营企业有调查权。只要民营企业有犯罪行为,检察院就可以对其审查起诉。例如,民营企业可能构成单位行贿罪,检察院可以因案件需要查询资金往......


·司法鉴定错误如何纠正
      由于鉴定材料存在瑕疵、鉴定机构不够规范或者鉴定过程存在疏漏,导致司法鉴定最后存在错误。谁应该来承担司法鉴定错误的责任?在司法鉴定出现错误之后,......


·因为疫情还不了备用金可以申请延期吗?
      因为疫情还不了备用金可以申请延期吗?只要是因为疫情是可以申请延期还款的。根据《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