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工伤认定不服如何起诉

对工伤认定不服如何起诉
  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下列工伤认定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二)工伤认定决定;(三)涉及工伤认定的其他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其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受理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除工伤认定决定以外的其他工伤认定行政行为或者行政不作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二、工伤认定的诉讼参与人有哪些
  第三条用人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职工(以下简称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工伤认定申请作出的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会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其工伤认定申请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或行政不作为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工伤认定申请作出的行政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该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工伤认定申请的行政不作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具有工伤认定职责的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被告。第五条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另一方当事人为第三人。第六条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近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应当通知受伤害职工所属用人单位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用人单位对工伤确定决议不屈提申述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应当告诉受损害员工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受损害员工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告诉其法定代理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受损害员工逝世的,告诉其近支属作为第三人参与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者在遭遇工伤后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相关赔偿
      劳动者在遭遇工伤后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相关赔偿,在此之前需要在鉴定部门取得工伤伤残的鉴定证明。对于不同程度的工伤伤害,劳动者所取得的赔偿也是有......


·软件著作权受保护年限是多长时间
      软件著作权受保护年限是多长时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


·先后签订合同效力的认定是什么?
      先后签订合同效力的认定是什么?1、如果后一份合同是前一份合同内容的补充的话,往往我们将后一份合同认为是前一份合同的补充协议,此时,只要内容不冲......


·在审查起诉后发现新罪怎么处理?
      在审查起诉后发现新罪怎么处理?检察机关可以撤回公诉补充证据,如果是其他罪名,还需要增加指控罪名。按照《刑诉法》原则规定,检察院撤销原公诉,将原......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提交什么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提交什么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诉前财产保全需向法院提交的资料有: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


·信用卡逾期不还会坐牢吗
      信用卡逾期不还会坐牢吗?如今的年轻人都喜欢用信用卡,不得不说使用信用卡确实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由于信用卡具有透资的功能,因此有......


·邛崃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邛崃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四川省邛崃市为了发展当地经济,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像修建高速公路、高铁等工程的时候,会占用到沿线农民......


·侵犯供气权是否民事诉讼
      侵犯供气权是否民事诉讼一、侵犯供气权是否民事诉讼侵犯供气权是民事诉讼的一种,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则来解决。二、民事诉讼法则一、管辖第......


·一、醉驾驾驶证能不吊销吗?
      一、醉驾驾驶证能不吊销吗?吊销驾照是行政处罚,不会无故取消。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


·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怎样规定?
      江西省内的交通事故的人身伤害赔偿的计算不是随意制定的,需要根据江西省相关部门出台的标准为依据,当在江西省内发生了此类事故时,出现了伤亡就需要......


·一、江西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一、江西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1、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2、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2%;3、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4、生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