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证据确凿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纵一个坏人,是法院审判的目标。为了逃避责任或想侥幸减低罪行而选择不认罪是一个错误的做法。在一个案件中,当证据确凿不认罪是否可以定罪?对于被告人来说,认罪有没有意义呢?下面请看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根据上述规定,不认罪,没有口供,或者说零口供,只要有客观证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照样可以依法定罪量刑。反过来说,只有口供,没有其它客观证据,或者其它证据不足的,即使被告人认罪,也不能定罪量刑。
  口供对于办案机关来说,到底有没有法律上的意义呢?
  答案是肯定的,有。对于侦查机关来说,嫌疑人有口供,可以按图索骥,顺藤摸瓜,得到犯罪线索,明确侦查方向,让案件得以顺利侦破。有些个别办案人,把口供当作证据之王,以为得到了口供,就搞定一切,而不注意搞其它证据,结果到了起诉和审判阶段,案子夹生,律师发表一点质证意见,就把矛头对准律师,这种搞法完全错误而低级。对于公诉机关来说,被告人认罪,可以在出庭时减轻压力,因为辩方在质证、法庭调查方面,没有什么力度,作为公诉人,也不劳心费神,唇枪舌剑地进行举证、辩论。有些公诉人在开庭前准备不足,不好好阅卷,对事实没有搞清楚,如被告人开庭时不认罪,比较强悍,就会陷入被动,手忙脚乱,顾此失彼。如果公诉人在开庭前准备充分,吃透案情,开庭时就会游刃有余,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对法院来说,如果被告人认罪,开庭就会简单而轻松。如果被告人不认罪,那么控辩双方自然对抗激烈,主持庭审就得全神贯注,精通法律,经验丰富,否则不仅不能有效查清事实,还会引起法庭秩序的混乱。现实中很多法庭秩序不堪入目,往往是因为法官水平低下和不能公正执法所致。
  对于被告人,认罪与否有没有意义呢?
  答案也是肯定的,有。《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第7条规定“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综上所述,在一个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证据确凿不认罪,虽然不会加重对他的处罚,但是可以依法定罪量刑。在清楚、明确的事实面前,坦白与真心悔改才是正确的选择。如果您对以上问题还有疑虑,请咨询本站网的专业律师,他们将会为您更加详细地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法集资判刑后还还款吗?
      非法集资是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向公众筹集大量资金,并且许诺较高回报的违法行为。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有人,盲目听信他人而卷入非法集资......


·离婚后前妻一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我国法律对于离婚夫妻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离婚时,一般为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承担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可是,有人在离婚时就会遇......


·工伤鉴定需要鉴定费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


·协议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
      离婚时房产的分配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一直是瓶颈性的难题,故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般会通过协商的方式,将房产赠送给一方,或者是规定房......


·亲人欠钱不还骚扰我怎么办
      亲人欠钱不还骚扰我怎么办?亲人欠钱不还骚扰自己的话可以报警处理,骚扰他人一般要被治安拘留,但欠钱不还不属于公安的管辖范围,可以起诉处理。根据《......


·二套房认定标准
      二套房认定标准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


·如何运用后履行抗辩权?
      如何运用后履行抗辩权?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也赋予了合同双方当事人各种权利,今天我们要了解的抗辩权也是其中一......


·一、女方起诉离婚赔偿多少?
      一、女方起诉离婚赔偿多少?1、想要获得离婚赔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必须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


·在我国如何判定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
      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应该具体到平常您所使用的微信号,如今街上有很多的商家,出于各种营销的目的让您拿微信号扫二维码,或者是随便填写自己的手机号码......


·在我国公司法人如何申请作废 一般情况下,只要在我国是属于运
      在我国公司法人如何申请作废一般情况下,只要在我国是属于运营状态当中的公司,都会有相应的公司法人。即使公司法人有什么特殊情况需要离职的话,也......


·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计算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