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土地拍卖的流程有哪些
国有土地的拍卖方式有很多,就以郑州为例,在进行土地拍卖时不仅需要进行招标还需要根据土地的具体性质来操作。那么,郑州土地拍卖流程是如何进行的呢?以下,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问题的介绍,希望能为您提供到帮助。
一、土地拍卖适用范围
1、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
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3、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用地;
4、经法院判决需土地拍卖办理程序及流程图
二、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一)这里所指的一级土地市场与土地使用权招标所指相同,均指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批租市场。
1、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
2、按照市和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由市局规划科完成编写全市土地使用权拍卖的详细年度计划,计划中列明每宗用地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3、 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各镇区国土所负责组织拍卖土地报批具体资料;
4、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由市局规划科负责完成办理拍卖土地的农地转用手续;
5、由市局用地科和各镇区国土所完成征地手续;
6、由市局用地科完成供地报批手续,编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7、由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拍卖土地的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或由原土地使用者完成)
8、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拍卖地块的评估工作;
9、市招标拍卖领导小组确定拍卖地块的出让底价。
三、土地使用权拍卖操作程序
(一)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土地使用权拍卖工作。市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拍卖年度计划确定的时间,授权拍卖主持人在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主持拍卖。具体操作程序为:
1、市地产交易中心在举行拍卖会前30日向社会发出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在市报上发布或在交易大厅挂牌公告;
2、竞买者领取有关拍卖文件;
3、竞买者参加拍卖竞投,应向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缴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认可资格;
4、符合资格的竞买者于拍卖前到市地产交易中心领取竞价标志牌,进场就座;
5、 拍卖主持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拍卖活动。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6、竞买者最后应价低于底价(保留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
7、竞得人即时与市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没有竞得人退还所收保证金本金;
四、使用权拍卖的后期工作
1、 土地使用权拍卖举行后3个工作日内,市地产交易中心将《拍卖成交确认书》附本及有资料,移交给市局用地科;
2、 竞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3、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五、二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一)这里所指是原划拨和出让土地改用途和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和经法院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1、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
2、符合城市规划,并经市规划部门同意后,原土地使用者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将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土地改变土地用途和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
3、市地产交易中心窗口受理申请后,进行初审;
4、 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
5、 完成拟拍卖地块的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由原土地使用者完成或由市土地开发中心完成);
6、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拍卖地块的评估工作;
7、市地产交易中心会同委托人确定拍卖低价。
六、土地使用权拍卖操作程序
(一)具体操作程序与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程序相同
1、后期工作
2、土地使用权拍卖举行后3个工作日内,市地产交易中心主持双方签订《出让合同》,将《拍卖成交确认书》附本及有关资料,移交给市局用地科,由用地科完善划拨用地的补办出让手续和已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的变更手续;
3、竞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补办手续出让合同和改变用途的出让合同,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4、竞得人按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和收费清单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在以上郑州土地拍卖流程介绍中,需要注意的是,当政府出让经营性土地项目时,必须由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后,才能进行拍卖。而且,如果竞拍成功后,竞得人必须与市国土资源局达成协议之后,获得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后才能对土地进行使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离婚房子归谁?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是一件再日常生活中时刻都在发生的事情,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般对离婚这个事实没有争议,有争议的无非就是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房产......
·安徽省农田征地补偿标准
安徽省农田征地补偿标准一、农田征收的内容1、农田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
·发现不是亲生子女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发现不是亲生子女可以不给抚养费吗1、孩子不是亲生的怎么办,可以要求返还抚养费.如果丈夫一方是欺诈性抚养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与他人通奸,......
·周六末加班工资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周六末加班工资计算是怎么规定的?周六加班,加班工资按200%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实践中不乏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的都属于违法解......
·集体土地房产继承步骤是怎样的?
办理集体土地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
·劳动者主动终止劳动合同影响什么
劳动者主动终止劳动合同影响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
·监护人疏失导致孩子伤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监护人疏失导致孩子伤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监护人疏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伤亡,依据现有法律,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未成年人是中华民族的未来......
·夫妻财产平均分割法条是多少条?
夫妻财产平均分割法条是多少条?依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若无特殊情况,平均分割。首先,要看婚姻存续期间,......
·刑事拘留找关系取保出来吗
刑事拘留找关系取保出来吗刑事拘留找关系是不能取保出来的。刑事拘留本身不是一种惩罚措施,它只是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其他的措施还有取......
·公诉转自诉案件情形包括什么
公诉转自诉案件情形包括什么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一)故意伤害案;(二)非法侵入住宅案;(三)侵犯通信自由案;(四)重婚案;(五)遗弃案;(六)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