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醉酒驾驶在道路上行驶的处罚是什么?

可能很多人都知道的是我国刑事处罚是比较严厉的,因为通常情况下都是对一些犯罪行为进行刑事处罚案件,都需要判处有期徒刑限制人的人身自由。但是很多人对于醉酒驾驶可能认为触犯的,就是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并不是刑法规定,那么。醉酒驾驶在道路上行驶的处罚是什么?
  一、醉酒驾驶在道路上行驶的处罚是什么?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章行为之一,简称醉驾。
  二、醉驾要判刑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醉驾怎样处罚?(一)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醉酒驾驶在道路上触犯的是我国刑事方面的规定,这一点是在我国刑法当中明文规定了,也就是说醉酒驾驶的,需要接受的是刑事处罚。如果还有不懂,建议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银行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银行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工资基数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三是......


·公职人员做伪证负什么责任
      公职人员做伪证违法,具体根据伪证的情节、造成的后果,妨碍司法机关办案,侵害他人权益。轻则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诉讼参与人或者......


·私募基金合规负责人是什么?
      私募基金合规负责人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合规负责人是什么(一)概念在《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中,证监会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应设立“合规总监”......


·一、淮安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怎样的?
      一、淮安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怎样的?淮安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几天到几十天不等,具体需要以下的流程:1、暂扣车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


·打架能判缓刑吗
      打架斗殴是在社会上经常发生的事情,对于打架斗殴的处罚是否能够判处缓刑,首先就要看具体的处罚是否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在判处缓刑的条件中的第一个......


·民法总则监护终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过去由于人们经常在生活当中
      民法总则监护终止的情形包括哪些过去由于人们经常在生活当中过度的监督监护人的一些职责和义务,在某些情况下好像都忽略了被监护人的一些基本权益。......


·只有犯罪预备构成犯罪吗?
      只有犯罪预备构成犯罪吗?是属于犯罪的;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刑罚的本质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惩罚,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


·刑法中电信诈骗0万判几年
      刑法中电信诈骗0万判几年?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


·撤销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包括哪些?
      撤销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法律援助是帮助当事人的一项制度,通常来说,您都知道的是申请法律援助是需要具备相关条件,也就是......


·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必须要向相应的部门提出,不然是不会作出处理的,而即使有了结果,此时也是得不到认可的。而在申请认定的时候肯......


·缓刑执行期间再犯新罪会怎么处罚?
      缓刑执行期间再犯新罪会怎么处罚?缓刑执行期间再犯新罪会新的罪名来进行一个量刑,然后合并进行处理,毕竟在缓刑执行的期间,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