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南京二手房能贷款吗?

在我国南京二手房能贷款吗?
  
  在购买二手房时,卖方希望的是交钱后过户,而买房则希望先过户后交钱,如何解决这个矛盾,达到买卖双方利益的相对平衡,分期付款就成为二手房交易中最为常见的做法。即签订合同后,买方先支付给卖方一定比例的首付款,待过户后再支付尾款。
  
  而支付尾款又因买方是采用“全款”还是“贷款”而不同,采用全款支付的,过户后,买方直接交现金或用转账的方式支付给卖方;若需要贷款的,则需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申请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抑或是组合贷款的,待过户完毕后,银行凭契税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将款划至卖方账户。
  
  因此,买二手房是可以贷款的,当然,贷款是需要一定的条件,不同银行有不同的要求。
  
  二、办理二手房贷款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迁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所购住房的合同书;
  
  6、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7、具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8、售房人对所购房屋具有合法处置的权利,所购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 9、房屋产权共有的,须经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同意转让的证明; 10、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如何办理二手房房贷?
  
  1、房屋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的首付款,多数情况下首付款不低于70%,有些贷款人资质特别好的,方可以贷到八成。支付首付款后要求卖方出具收条,该收条将用于贷款资料中。
  
  2、购房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书面资料,包括购房合同、买卖双方的身份资料(身份证和户籍本)、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证明或者结婚证)、房地产产权证、首付款证明,这些证明的复印件就可。
  
  3、由银行指定估价机构对房产进行评估,为此购房人还需要承担评估费用,一般为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4、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银行批贷,发放贷款承诺书。
  
  5、银行与购房人(贷款方与借款方)签订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并办理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6、建立存用贷款账户,划拨购房贷款。
  
  7、房地产保过户当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及银行抵押登记,办理贷款保险手续或者担保公司还款担保,为此购房人需要支付保险费用或者担保费用。
  
  8、银行发放贷款。可以发放在卖方账户、也可以是买方账户、还可以是居间公司的账户,目前多数的做法是直接放款到卖方账户(上家),我们强烈建议您不要将贷款放至居间公司的账户,以免引发严重的法律后果,比如居间公司挪作它用、卷款逃跑等。
  
  9、借款人按月还本付息,直到还清本息,终止贷款合同。
  
  各地对于二手房的贷款没有什么特别的限制的,所以南京的二手房交易当然也是允许贷款的。不过银行到最后放贷还是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如果二手房在产权的问题上没有任何的限制,并且当事人也满足银行贷款的基本要求,按照正常的程序申请二手房的房贷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被告人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被告人不出庭怎么办?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


·高中生在学校打架怎么处理
      高中生在学校打架怎么处理?在学校的学生发生斗殴事件,如果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学生打架致人轻微伤或者轻伤,应当依法处理,并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报案......


·工程质量处罚的方式有哪些
      对于社会来说工程质量问题的多发,会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因为我们的生活离不开相关的建筑,因此对于这类问题国家的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


·法院对敲诈勒索罪如何裁判
      法院对敲诈勒索罪如何裁判?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婚前房产证的加名从法律意义上来看,是在领结婚证之前的加名,也就是婚前财产要求增加姓名......


·反洗钱非法集资特征具体为哪些?
      当今社会,许多不务正业的违法犯罪分子试图通过反洗钱非法集资的行为来谋得不义之财。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法分子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正义将得以......


·判决书下来被告不服怎么办?
      判决书下来被告不服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8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里的第178条的规定,即当事人对......


·哪些情况可不负刑事责任
      哪些情况可不负刑事责任(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


·村委会干部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村委会干部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在村级组织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无论是处......


·关于“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关于“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实践中,有些情况下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互相推脱,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导致监护无从设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多少年后可以重新领取?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多少年后可以重新领取?5年后重新领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