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一方又不自愿离婚,那么另外一方可能就会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那么在第一次起诉过程中,可能因为男方的原因,或者是自身并没有强有力的证据去证实,人民法院可以反驳离婚诉讼,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就会有人提起第二次起诉,那么我们想要讲解的问题就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情形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情形会判离吗?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及证据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5、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6、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7、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8、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9、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4、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5、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1、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2、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4、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5、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
  
  6、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
  
  7、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
  
  1、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
  
  2、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
  
  1、县以上医院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2、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
  
  3、草率结婚当事人自诉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4、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
  
  相关知识
  
  法院判决离婚有哪些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您已经找到了答案。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了第二次诉讼就一定会离。倘若在第二次起诉过程中,仍然不能向法院提供明确有力的证据话,可能还会驳回诉讼。因此,不论是怎样的离婚诉讼,都该准备好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做好准备,才能得到法院的肯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支付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抚养费是针对未成年的一种强制性的费用。其实,很多夫妻在婚姻生活中,都会主动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往往就是离婚以后,才会因为各种原因对孩子的......


·发明申请专利的条件都有哪些
      发明申请专利的条件都有哪些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


·医疗事故法律援助法律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法律援助法律规定是什么?医疗事故法律援助法律规定是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申请人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


·乙肝影响抚养权么,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在离婚时,双方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债权债务的分配问题斜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然而,在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不能协商达......


·一、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一、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1、经本单位负责热安排或者同意,从......


·公证处公证遗嘱需要多少钱?
      公证处公证遗嘱需要多少钱?公证处公证遗嘱需要大概几百元不等。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和遗赠公证费用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


·过节费属于工资福利费吗?
      过节费属于工资福利费吗?过节费属于工资福利费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发放给劳动者的过节费是属于津贴和补助,是属于工资福......


·谁对民事诉讼法提供伪证提起抗诉?
      谁对民事诉讼法提供伪证提起抗诉?一、《民事诉讼法》关于做伪证行为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


·在我国抢注国外商标合法吗
      在我国抢注国外商标合法吗抢注国外商标不合法,但构成侵权行为。抢先注册驰名商标较之抢先注册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己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巴黎......


·交强险怎么进行理赔
      交强险怎么进行理赔一、交强险理赔的一般程序1、随车携带机动车辆《三证一单》的清晰复印件、即车主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大单。在此特别提......


·什么情况不予行政处罚?
      什么情况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