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绑架罪与抢劫罪有哪些区别

绑架罪与抢劫罪都是即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又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但是,在法律上,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罪名。那么,绑架罪与抢劫罪到底都有哪些区别呢?此外,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实践经验来看,绑架罪会被判几年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讲述。一、绑架罪与抢劫罪有哪些区别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绑架勒索的绑架罪与抢劫罪都以取得财物为目的;在客观上都可以表现为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在侵犯的合法权益方面,两者也都同时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而两者是十分近似的犯罪。区别两者的关键有两个方面:1、绑架罪是以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并以被绑架人的安危为要挟,勒索财物行为的指向对象为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即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而不可能是被绑架人;抢劫罪的方法则一般不表现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而且其要挟的人及劫财行为指向的对象一般具有同一性。2、绑架罪由于是将被绑架人作为人质向第三人索取财物,因此获取财物的时间不可能是绑架行为实施的当时,也一般不可能是当场获取财物。而抢劫罪只能是当场及在暴力、胁迫行为实施的当时劫取财物。二、绑架罪会判几年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2、由于法律对绑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立法上采用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且是处死刑,因此,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严格掌握适用的条件。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强奸等行为的,应实行数罪并罚。通过上文的介绍,您应该已经知道,绑架罪有它自己的特点,它与抢劫罪等其他罪名是有实质差异的,同时,您要清楚,定罪会影响到量刑。由此可见,罪名的确定在刑事追责中占据很重要的位置。因此,当您的亲属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时,建议您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判断行为能否构成犯罪,或者是会构成什么样的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过失犯罪主观构成要件是什么?
      过失犯罪主观构成要件是什么?过失犯罪主观构成要件是过失,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行为人实际上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一定的危害的后果,但是因为......


·绿化用地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税费吗
      现在我国普通公民对小区的绿化环境和政府的一些绿化工程都是非常关注的,因为在城镇污染比较严重的情况下,绿化工程对改善空气污染度是有很大作用的。......


·临时的用工合同怎么写?
      一、临时的用工合同怎么写?临时的用工合同要包含的方面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


·非法集资财产一般会怎么处置
      非法集资的顾名思义,也就是说行为人所获得来的金额,基本上都是通过一些违法渠道得来的。那么我国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侦破非法集资案件以后,肯定要对......


·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标准
      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标准残疾赔偿金是受害人因伤致残导致的收入减少,或者因生活来源丧失,应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1、客体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发票必须由省、......


·第二次离婚官司胜诉技巧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对于婚姻生活不和的夫妻,离婚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想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不管......


·工伤索赔有哪些程序
      生活中处处有意外,未来的事情是没人能够预测的,所以即便劳动者们在工作的过程中小心、谨慎,但有时候仍然不能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那么,根据我国《......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如......


·行政赔偿是否可以仲裁?
      行政赔偿是否可以仲裁?一、行政赔偿是否可以仲裁行政赔偿并不是仲裁的受理范围,所以是不能申请仲裁的。仲裁的受理范围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


·银行对贷款买房的年龄限制有什么规定么?
      一、银行对贷款买房的年龄限制有什么规定么目前向银行申请房贷时,不仅要求申请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还需要借款人有一定的还款能力,其中包括具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