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醉驾做出判决之前

醉驾做出判决之前,醉驾当事人会进行笔录。当事人所做的笔录在最后的判决中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警察也会针对当事人所做的笔录会进行详细记录,对醉驾全过程也会进行笔录。那么,交通事故醉驾签字的笔录有效么?怎么说?
  
  交通事故醉驾签字的笔录有效吗?
  
  1、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
  
  2、另外被宣判后,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醉驾去检察院做笔录应该怎么说,可以减刑
  
  1、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
  
  2、另外被宣判后,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醉驾后做的笔录是有效的,因此应该向警察提供真实的笔录。笔录只可以增加新内容。如果笔录不真实,一经查出,也会受到法律制裁。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实名举报但没证据怎么办
      没有证据不能随意举报,要收集好证据再举报。一切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只要是违法犯罪的证据及相关线索都可以作为举报材料。证据包括:......


·拾获他人遗失物不归还违法吗?
      拾获他人遗失物不归还违法吗?《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公司倒闭拖欠工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当代中国,很多公司由于经营不善会导致倒闭,这个时候通常情况下,公司要宣告破产,然后进行公司资产的清算清算完毕之后会对相应的债务,以及员工工......


·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劳动者在签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掉入用人单位所设的陷阱之中,那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不少劳动者都容易忽视,致使出现......


·在我国抢注国外商标合法吗
      在我国抢注国外商标合法吗抢注国外商标不合法,但构成侵权行为。抢先注册驰名商标较之抢先注册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己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巴黎......


·哪些人可以做破产管理人?
      哪些人可以做破产管理人?哪些人可以做破产管理人《企业破产法》第24条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


·婚后购房一方以婚前财产出资离婚怎么分割
      婚后购房一方以婚前财产出资离婚怎么分割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形。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


·何为非法集资的受害者?
      非法集资是刑法中三类相似的经济型犯罪罪名的统称,故而非法集资行为可能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是比较大的,为了减少此类违法事件的发生,我国立法机关加大......


·离婚必须在户籍地办理吗?
      离婚必须在户籍地办理吗?一、离婚必须在户籍地办理吗?离婚必须在户籍地办理,协议离婚程序—条件: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累犯的构成条件是是什么,怎样构成累犯
      司法实务中,累犯与再犯是不同的概念,法律对这二者的处理也是不太一样的。构成累犯的,往往会从重进行处罚,但这也要先认定是否构成累犯,一般是从构......


·诉前财产保全准备材料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准备材料有哪些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