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1)法院要收多少起诉离婚的费用?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 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 征收,即标的×2% 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 ×1% 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
  (2)律师要收对少起诉离婚的费用?
  各地的律师收费不一。对于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律师基本收费,一般在5000元左右。
  二、起诉离婚要交什么诉讼费?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依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根据这一规定诉讼费有两类:一是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征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就是在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包括两种: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人身权利或其他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案件交纳费用。离婚案件就属非财产案件。(2)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财产而引起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交纳的费用。
  三、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怎么交?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按有关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起诉离婚的费用,最后法院依“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起诉离婚的费用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离婚起诉作为民事诉讼之一是需要交付一定离婚案件受理费用的,根据各人的情况不同也可自行选择是否需要自费请律师。上面我们我对于法院起诉离婚费要多少这一问题整理一些与这一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包含起诉费用与律师费用的一些信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和程序有哪些?
      公司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和程序有哪些?一、目的为正确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公司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二、......


·医患官司律师费用需要多少
      医患官司律师费用需要多少?一、医患纠纷律师费用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


·破产清算民工工资赔偿怎么计算?
      破产清算民工工资赔偿怎么计算?一、破产清算民工工资赔偿用人单位破产,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由管理人进行调查并公示,在破产财产支付破产费用、共益......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一种典型的经济犯罪。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在实际的意外事故发生过程当中
      在实际的意外事故发生过程当中,过错方除了赔偿伤者的医药费用之外,还需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提供误工费用的赔偿。对于没有固定费用的受害人来说......


·合同不能履行如何主张违约金
      合同不能履行如何主张违约金如果您遇到了合同不能履行如何主张违约金的问题,的我们建议您详细阅读您所签订的合同,看看此部分是如何约定的,按照合同......


·公司融资计算公式是什么?
      公司融资计算公式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是如何衡量一个公司的价值的呢,又该如何判断这个公司是否值得投入资金呢。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对公司进行......


·武进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途径有哪些?
      武进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途径有哪些?一、武进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途径有哪些?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当面递交政府......


·配电安规专责监护人职责是什么?
      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每个领域都设有相应的责任人,来维持活动的正常顺利进行。每个专业的部门也会设有相应的专责监护人,那么配电安规专责监护人职责......


·什么条件下不能离婚 ?
      什么条件下不能离婚?一、什么条件下不能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2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因遭受到他人诽谤使自己的荣誉权受到损害的,被诽谤者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诽谤者由于我国对诽谤罪的认定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