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起诉离婚后威胁违法吗?

在我国起诉离婚后威胁违法吗?
  搜集男方威胁的证据,协商不成,可以报警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什么?
  1、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1)准备好诉讼证据;对多数的当事人来说,都是第一次诉讼,并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法院审理任何案件都是以“证据”为中心,没有证据,是很难打赢官司的,因此,在起诉之前收集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2)注意保护好家庭财产;当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就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的共同财产。因此,咋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2、不要紧张,收集相关证据,为开庭做准备。很多当事人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往往非常紧张。特别在看到被告“歪曲事实”的答辩状后,即紧张,又气愤,又担心法院会听信被告一方之言。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开庭时,才会认真听取被告的意见,对于被告的诉状内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会轻信。3、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不要紧张,从容地应对庭审。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离了婚以后双方之间就没有任何的关系了,所以在发现对方通过各种不正常的渠道威胁自己的时候,完全是可以选择报警处置的,因为这种做法已经涉嫌违反了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证据充分的话,公安机关是可以将对方处五天以上十天以下的治安拘留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现在我们有的朋友可以有的要退休了
      现在我们有的朋友可以有的要退休了,那我们可能想了解一下已退休人员有没有误工费,如果我们发生什么意外的话,不能继续工作了,可是我已经退休了,公......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提前解除是否可随意进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提前解除是否可随意进行?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


·一、被老板辞退有代通知金吗?
      一、被老板辞退有代通知金吗?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用人单位辞退,是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


·债权债务变更补充协议书
      债权债务变更补充协议书一、债权债务变更补充协议书协议编号:当事人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债务受......


·机动车九大保险种类投保攻略 如何投保更划算?
      车险要想买得省钱,首先要了解各险种,才知自己的车需要买什么,不需要买什么,本刊在此略作险种分析。1.车辆损失险-主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


·合伙债务如何清偿
      在我国,全体经营人共同出资成为一家企业,全体人共同经营,一起承担连带风险。那如果企业发生财务危机了,需要偿还欠债了,这时候的借款该如何偿还?......


·死刑立即执行是宣判后多久执行
      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还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该命令7日......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进行房屋的买卖,必......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内容包括什么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内容包括什么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内容包括什么?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


·关于非法私藏弹药罪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关于非法私藏弹药罪法律规定指的是没有经过允许私自拥有枪支弹药等爆炸物的行为构成的犯罪行为,这种私自拥有这种危险物品的行为是会对社会造成很大的......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