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关于客户拖欠货款联络函具体格式是什么

如果想要和自己的客户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的话,那在处理债务债权的这种事情的时候就一定要选择合适的方法。比如说可能客户在接到货物以后长时间的没有将货款及时的打入指定账户当中,那么公司也可以在适当的时间内由工作人员向客户下发催货款的联络函。可能当公司的领导将这个任务交给自己的时候,有些人还不是特别了解关于客户拖欠货款联络函具体格式是什么?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关于客户拖欠货款联络函具体格式是什么?拖欠货款联络函(公司名称)附件(或以下)是我司此月的发货清单(对账单),请查阅。按照我们的约定, 年 月 日账款到期,烦请确认账单后尽快帮安排付款。如有疑问,请联络。 天内未收到回复,视为确认账单。以下是我司的账号资料。(如需开具发票,请向我司提供开票资料。)对账单详情:包括时间、数量、金额、接收人等。附上账号资料。感谢他们的工作支持!再落款,盖公章。年 月 日二、书写联络函的标准联络函: 其中商务函电是指在日常的商务往来中用以传递信息、处理商务事宜以及联络和沟通关系的信函、电讯文书。写作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标准:(1)准确。商务信函的内容多与双方的利益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因而要完整、精确的表达意思,用于乃至标点符号都要做到准确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2)简洁。在做到准确、周到的前提下,应用最少的文字表达真实的意思,不能拖沓冗长。(3)具体。信函所要交待的事项必须具体明确,尤其要注意需要对方答复或会对双方关系产生影响的内容,绝不能语言不详。(4)礼貌。要掌握礼貌、得体的文字表达方式,以有利于双方保持良好的关系。(5)体谅。要学会换位思考,能够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问题。这样容易获得对方的认同,有利于双方达成有效的沟通。其实说白了,联络函也就是提前的给客户的一个提醒的作用,如果客户在收到了联络函以后仍然很长的时间之内都没有汇款,那么有必要的话可以亲自到客户公司的所在地当面联系一下,联络函的这种文书当中的具体内容对照着双方合作和交易的实际情况填写。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女方被男方起诉离婚怎么办
      女方被男方起诉离婚怎么办男方起诉离婚,女方积极应诉,可委托律师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如果对共同财产有争议的,还有小孩抚养权(已生小孩的话)有争......


·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冲突如何
      随着国际间的交流合作的不断加剧,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选择了跨国婚姻,这也就存在了涉外夫妻关系,无论是国内的夫妻关系还是涉外夫妻关系,都会涉及到......


·老公财产侵权,是否触犯法律?
      提到财产侵权,很多人都认为这种情况只会发生在朋友或者陌生人之间,对于夫妻之间的财产侵权,都没有基本的概念,因为夫妻二人在一天共同生活,很多财......


·苏州新区社保补缴基数最新通知是什么?
      社保补缴基数实际上就是一个社区内的员工所需要缴纳的最基本的社会保险的数额,这数据通常是用员工去年的年收入除以月收入而得出的,有关苏州新区社保......


·疫情期间工资待遇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疫情期间工资待遇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


·跟中介买房子其实也是现在很多购房者的选择,毕竟中介手里的房源
      跟中介买房子其实也是现在很多购房者的选择,毕竟中介手里的房源比较多,可以节省自己的时间,同时有一些事情其实也是可以委托中介代为办理的,此时也......


·工作了十年以上不能辞退员工吗
      工作了十年以上不能辞退员工吗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工作十年以上不能辞退,不过工作满十年被辞退是可以要求赔偿的。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劳动合同被违法解除有没有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被违法解除有没有代通知金?不少劳动者往往存在这样的理解误区,认为只要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支付未提前30日通......


·探视权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如何起诉探视权?
      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就像抚养权归一方后,另一方就只有探视权了。但是,有时候抚养的那一方可能会不允许另一方探视孩子,这时候......


·拿身份证可以办结婚证吗?
      拿身份证可以办结婚证吗?拿身份证是不可以办结婚证的,还需要提交户口本等材料。对于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


·一、无偿使用房屋买卖不破租赁要重新签合同吗?
      一、无偿使用房屋买卖不破租赁要重新签合同吗?无偿使用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不需要重新签合同,《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