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因骂人引起的打架有可能会承担什么后果?

因骂人引起的打架有可能会承担什么后果?
  
  当然引发了打架的这种现象以后公安部门会具体的调查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两个人才打起来了。假如说是对方不断的辱骂自己,因为受不了辱骂所以就一时冲动地将对方打成了轻伤,但也不能因为这样自己就不需要承担打架的后果了。那么,因骂人引起的打架有可能会承担什么后果呢?
  
  因骂人引起的打架有可能会承担什么后果?
  
  一、打架斗殴的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打架斗殴的刑事处罚
  
  要看打架斗殴犯什么罪,则要看具体行为性质:
  
  1、如果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轻微伤以上、或者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的,涉嫌“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3、如果是双方聚众斗殴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双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众斗殴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不要说是因为骂人而引起的打架了,对方不论存在着怎样挑衅性的行为,自己首先都不应该先动手打对方的,打架到最后给自己造成的影响可能真的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虽然之前对方骂自己了,但是因为打架,很有可能被罚款、坐牢、给对方赔偿等,可以说自己简直就是没事找罪受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并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是什么意思
      一、并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是什么意思?意思是公安机关已经将这个涉嫌犯罪的案件侦查终结,案件的所有材料交给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检察院的公......


·企业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有哪些法律依据
      企业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有哪些法律依据实践中不少企业也遇到过被征地的情况,尤其是那种带有工厂的企业,此时被征地,就需要对企业做出相应的补偿。那么......


·有孩子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的情形很多,离婚数量也在逐年增加,离婚都离不开财产分割的问题。有孩子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也会考虑下孩子的问题,有孩子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


·技术进口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技术进口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技术进口是国家发展的最重要的一个方法,其实,技术进口就是指国家通过外贸、经济投资或者招商引资等各种方法将国外的一......


·非法收养罪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非法收养罪的处罚规定有哪些?非法收养是与合法收养相对立的,它是指不按《收养法》的相关规定私自收养的行为。在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一个法律误区......


·故意伤害判处多少年2023
      故意伤害判处多少年2023一、故意伤害判处多少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三个量刑幅......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法律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列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


·房产没立遗嘱如何过户?
      房产没立遗嘱如何过户?房产继承公证后办理新房产证1、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直接申请继承变更,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材......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引起商标纠纷的情形有哪些
      大家可能都去超市买过东西,但是很少人关注过商品上面的商标。但是要知道,一个小小的商标也会引起不小的纠纷。有的商家为了自己的利益,侵犯了商标所......


·购房不成功在什么情况可以退回中介费
      购房不成功在什么情况可以退回中介费1、一种情形是中介公司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过错,致使合同解除;2、另一种情形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