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司法鉴定是什么是怎么规定的?

我们生活中,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生活的很多方面都会接触到法律。那么,对于司法鉴定是什么您有没有什么比较清晰的了解和认知呢?对于这些我们不怎么了解的知识,不仅仅是专业人应该懂得东西,也应该是我们公民应该有所了解的一方面内容。
  
  什么是司法鉴定?
  
  鉴定,顾名思义就是鉴别、确定。在社会生活中,出于不同目的需要鉴定的事项很多,范围很广,涉及社会的各行各业,如古玩字画真伪的鉴定、商品质量鉴定等。根据《决定》的规定,所谓“司法鉴定”,区别于一般的鉴定,强调是在诉讼过程中,为诉讼活动提供鉴定服务;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性知识对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负责任的鉴定意见。司法鉴定不仅仅是科学活动,还因其服务于诉讼活动而有超出一般技术活动的法律要求。首先,司法鉴定的各个环节,包括委托、申请、检验鉴别、出具鉴定意见,以及出庭质证等都必须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和管理规范;
  
  其次,司法鉴定的实施主体是“法定鉴定部门”、“法定鉴定人”,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有依法出庭、接受法庭询问和作证的法律义务。鉴定结论(意见)在诉讼活动作为司法证明手段,是法定证据的一种,而且因其本身的科技内涵,对其他证据可以起到补充和强化的作用,因而在诉讼活动中备受司法机关和当事人的重视。如,公民甲将公民乙打伤,公安机关为确定案件性质而需要对乙身体受到伤害情况进行司法鉴定,如为轻伤以上,甲就构成犯罪,需要侦查、移送起诉,这是法医临床鉴定。如在案件审理中,甲的家人称其有精神病,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就要由法院决定是否委托鉴定机构对其有无精神病,是否在精神病状态下作案作出鉴定,这是法医精神病鉴定。
  
  公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诸如钱币真伪由银行作出的鉴定,因其并未进入诉讼领域,就不是司法鉴定。另外,仲裁、人民、公证工作中需要就科技、专门性问题作出鉴别、判断的,如委托法定鉴定机构、鉴定人出具鉴定意见,也应当适用司法鉴定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对这些鉴定应当参照《决定》来管理。
  
  我们生活在法制社会,学习法律知识是必须的,新时期下的我们,不可以做一个无知的法盲。比如,对司法鉴定是什么的了解,我们对我们国家的法律,对我们生活中会接触到的一些相关条例,我们应当有一定的认识,这是我们生活的一些必备的条件,我们要适应社会发展的进程,对法律的认识也要与时俱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子女抚养判定参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子女抚养判定参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这件事情好像在更多的情况下是关乎于两个家庭的博弈,尤其是孩子的爷爷奶奶这一方,对子女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判缓刑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判缓刑吗?可以处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


·故意伤害犯罪预备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故意伤害犯罪预备要追究刑事责任吗一、故意伤害犯罪预备要追究刑事责任吗?故意伤害犯罪预备一般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众所周知,与一手房交易相比,二手房交易时很多方面需要评估,最
      众所周知,与一手房交易相比,二手房交易时很多方面需要评估,最常见是在二手房按揭贷款时要经过银行指定的专业机构评估后方能取得。而除此之外,二手......


·一、误工费有没有上限?
      一、误工费有没有上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


·医疗纠纷赔偿金额怎么规定?
      医疗纠纷赔偿金额怎么规定?近年,医疗纠纷在我国逐渐增多,由于医疗事故中赔偿项目包含种类太多,而不同项目收费规定也不相同,因此,不清楚赔偿金额......


·一般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买吗?
      一般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买吗?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而每一个人拥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拥有土地的使用权的时候就会有土地使用证,而如今......


·不正当竞争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不正当竞争的赔偿标准是什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也随着政策的逐渐开放,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做起自己的生意,这也就出现了很多经营者,也出现了不正......


·没解除劳动关系不让上班可以要求工资吗?
      劳动关系纠纷是指出现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主要是针对工作、报酬、以及与工作方面产生的侵权、工伤等问题的纠纷。劳动纠纷的解决是需要经过......


·不动产抵押主担保期限如何确定
      一、不动产抵押主担保期限如何确定?不动产抵押主担保期限应该由双方当事人自己确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


·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处理方法是什么?
      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处理方法是什么?国家在针对社会上出现的医疗纠纷问题,为了能够缓和社会上医患之间紧张的关系,营造一个问题的社会医疗环境。出台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