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证收回合理吗?
一、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怎样的?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二、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综上所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合理吗?要看收回的原因方式以及是否合法,政府收回土地使用证又可分为有偿收回和无偿收回。所以,广大土地使用者在面临土地使用权证收回时应用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必要时咨询律师的意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怎么判刑?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怎么判刑?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
·上海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上海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是怎样的?谁也不想发生交通事故,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交通事故却经常出现在我们生活的周围,主要是我们车辆的不断增多和驾驶......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期限有限制性吗?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期限有限制性吗?一、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期限有限制性吗?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期限是有限制性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
·工程合同中不履行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工程合同中不履行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首先,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是: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
·批捕后在逃的是否需要发布公告
批捕后在逃的是否需要发布公告需要,对于通缉令,警方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可以向社会公布、可以全国通缉、也可以在一定区域内通缉。......
·利润分配公司法规定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的
利润分配公司法规定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的一、新《公司法》利润分配规定及其纠纷处理《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
·登记后买房房屋归属于谁?? ?
登记后买房房屋归属于谁???1、房产证上如果有夫妻双方的名字,房子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2、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有两种情况:如果出售......
·法律上手写更改抚养权可以么
法律上手写更改抚养权可以么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
·一般情形下怎样起诉离婚最快?
一般情形下怎样起诉离婚最快?一、一般情形下怎样起诉离婚最快?诉讼离婚最快的时间应该在三个月之内。如果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法院会适用简......
·根据规定偷税漏税算不算违法?
偷税漏税算不算违法?偷税漏税算违法,偷税漏税行为不仅仅是违反我们国家的行政法律规范,也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刑法》分则偷税漏税的规定有:偷税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