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醉驾肇事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醉驾肇事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中,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刑法》中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驾的危害是什么?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心理变态 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并且我们说醉驾肇事如果已经造成了有人死亡,或者是因为有逃逸的这种现象才间接性的导致了当事人没有来得及救治而死亡的,这样的话量刑就在七年以上了。而且当时不要有肇事逃逸的这种想法,已经发生了重大的交通事故不是自己逃跑就能够解决得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廊坊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对于在河北廊坊上班的人们来说,大部分企业都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五险一金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河北省关于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并没有一个固定标......


·法院立案的条件包括哪些
      法院立案的条件包括哪些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行政以及刑事等方面的案件,同时还有一些特殊的案件,而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法律方面也规定了不一样的立案......


·按揭购房需要哪些材料
      按揭购房需要哪些材料所谓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判刑10个月会去监狱吗
      具体要看在交付执行刑罚时剩余的刑期还有多久,若在三个月以下,在看守所执行,否则应送往监狱执行。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


·破产申请几日公告?相关的内容是什么?
      破产申请几日公告?相关的内容是什么?一、法院受理申请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


·疫情期间员工放假工资怎么样算
      疫情期间职工工资发放分以下几种情况:1、因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等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休假期间,经与职工协商,用人单位可以用......


·五险一金什么时候能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应该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如果公司拒不办理或者拖延缴纳保险费用,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很多员工都想......


·一、夫妻多少年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一、夫妻多少年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结婚多少年和是不是共同财产是没有关系的,我国婚姻法对认定共同财产作出了规定,关键看购买房屋的资金是不是夫妻共同......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违法吗?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违法吗?视情况来定;《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


·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如何判刑?
      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如何判刑?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